合肥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

為規範商品房預售行為,因應房地產市場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近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出臺《關於加強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作出具體規定。

《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前,應當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備案手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優化、簡化備案手續,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

《通知》根據我市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新建商品房現房銷售應當滿足的六項條件,包括必須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同時規定申請銷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通知》按照互聯網+及“一網一門一次”等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消減備案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相比較期房預售,現房銷售備案材料減少八項,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

《通知》要求強化銷售管理,規定開發企業領取《新建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並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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