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男子讨账未果:火了,烧!

泗阳男子讨账未果:火了,烧!

(速新闻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陈宇)有时候虽然讨债难,但再难、再愤怒也不能为了追债置法律于不顾,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得不偿失。近日,泗阳一男子赵某某多次讨债未果,竟对欠债人家放火,结果触犯刑法身陷囹圄。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并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情发生在10月16日,泗阳县公安局南刘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乡新华村孟某某家房屋着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灭火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屋内的电视、冰箱、空调、门窗等均有被人故意损坏情况,于是立即进行走访调查。随后,刑警大队侦技人员也赶赴现场进行缜密侦查。

泗阳男子讨账未果:火了,烧!

原来,这是一场因索账未果而人为纵火案,孟某某的儿子欠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1000余元,赵某某多次讨要未果,遂怀恨在心。10月16日,赵某某见孟某某家没有人,一气之下踹门而入,用斧头将屋内空调、冰柜、电视、锅碗、门窗等的物品损坏,又将房内物品点燃,造成火灾烧毁模样。

泗阳警方提醒,债权人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若冲动采取违法手段,债权人往往会由主动变为被动,故债权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变味”维权,那样可能触犯法律,身陷囫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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