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這件「小事」,滁州市紀委查處結果剛剛公布了!

「聚焦」这件“小事”,滁州市纪委查处结果刚刚公布了!

還記得

滁州市紀委公佈查處結果

10月12日,《滁州日報》以《“受了傷”的路燈,究竟該誰來管?》為題,報道了滁州城區清流河一期公園停車場內,路燈被車輛撞倒多日無單位維修的事情,市紀委高度重視,迅速介入調查此事。昨日,記者從市紀委獲悉,經查,滁州市園林局作為該公園路燈的責任單位,存在責任意識不強、管理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並對責任單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追責。

「聚焦」这件“小事”,滁州市纪委查处结果刚刚公布了!

調查:認定責任單位為市園林局

今年9月份,有市民反映,在清流河一期公園停車場內,有大型貨車進場停車時,將公園內3盞路燈撞壞,公園管理人員也不過問。面對記者的採訪,滁州市園林局相關部門回覆稱路燈還未移交,不屬於園林管護,屬於建設單位市重點局管護。滁州市重點局則稱該公園已移交,管護工作在園林部門。倒地的路燈究竟誰來管?市紀委高度重視此事,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

經查,清流河一期提升工程於2017年4月開始建設,業主單位為市重點局。清流河一期提升工程竣工後,市重點局根據《滁州市政府投資重點工程移交辦法》規定,於2017年12月29日,將工程設施整體移交給市園林局管養,由公園管理科具體負責。對於移交設施的損毀維修工作,屬於人為損壞的由市園林局負責處理。

調查組瞭解到,市園林局公園管理科副科長張某,代表市園林局辦理移交手續後,未告知該公園管理所所長鬍某某移交的相關事宜。此外,按照園林部門規定,公園管理科每月組織各個公園管理所所長成立檢查組,共同對公園養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但今年5月份以後,該項工作也沒有按照規定嚴格執行。

2018年6月,該公園管理所所長鬍某某,就已發現停車場內有1盞路燈被撞倒,向承建單位反映,因屬於人為損壞,承建單位沒有維修。此後,又有2盞路燈受損,也沒有得到及時維護。另外,市園林局公園管理科副科長張某,在得知停車場路燈損壞後,既未記入每月檢査記錄、上報相關領導,也未及時處置。

記者獲悉,目前公園內受損路燈已修復。

處理:相關責任人被嚴肅追責

滁州市紀委在對整個事件查實基礎上,責成市園林局的主管部門——市行政執法局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的處理。

對市園林局公園管理科副科長張某,以及該公園的管理所所長鬍某某,給予記過處分;對市園林局公園管理科科長馬某某,給予警告處分;對市園林局分管副局長屠某某,進行誡勉談話;對市園林局局長方某某,進行提醒談話。

“這是一起典型的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的行為,是作風建設中,突出存在的問題,也反映了部分單位黨組織從嚴管黨治黨不力的問題。”市紀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清流河一期提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為進一步優化美化公園景觀、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的親民惠民工程,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認可。但在工程竣工後管養期間,停車場路燈被車輛撞倒,相關管理人員雖已發現,但不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暴露出相關單位和個人漠視群眾利益,沒有責任意識,管理不力、失職失責。這個事件,貌似是一件小事,但牽涉到群眾的利益,群眾利益無小事。

“路燈倒了,但是照亮作風建設的‘路燈’不能倒。” 市紀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過對這起事件的調查和嚴肅問責,向全市的黨員幹部傳遞信號,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無論大事和小事,特別是牽涉到群眾利益的事情,各級黨員幹部,更要高度重視,如果今後再發生類似的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嚴肅調查、嚴肅處理、嚴肅問責,絕不手軟,以追責倒逼整改,以警示推動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形成。

每週為“明光發佈”信息點贊30次以上,有機會免費領取價值68元的明龍綠豆酒1瓶(250ml)!每隔一週,於週六上午8:00至10:00統一來市網宣辦(市政務中心大樓11樓1111室)領取,每次贈送80瓶,憑手機現場領取,領完為止。(下次領取時間:11月3日)諮詢電話:0550-803668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