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罰沒單」的故事

【編者按】1978年10月31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恢復成立。作為湖南經濟發展的見證人、助產師和守護者,40年來,湖南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從催生培育市場主體到商品市場的建設,到科學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始終孜孜以行,留下了獨特的時代印記。

即日起,紅網工商頻道與湖南省工商局聯合推出《我與湖南工商40年》系列報道,講述40年間充滿工商情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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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9月21日,我到株洲市東區工商所報到,那時,全所加上我和另外一位新來的一共8個人。所長鬍漢林讓我跟著李師傅學習辦案,最開始什麼也不懂,也就是幫李師傅打打下手,整理材料,寫寫報告。直到12月份,我們所接到某銀行舉報一個涉嫌投機倒把的線索,所長讓我負責調查此事,成為了我到工商所所以來獨立辦的第一個案件,儘管隔了39年,我仍記憶猶新……

1979年12月,某銀行向我所舉報,反映有一筆7000元異常開支,懷疑是一位包工頭的項目開支,請我們調查此事。當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嚴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貿易和堅持打擊投機倒把的指示》,打擊僱工包工剝削。根據銀行提供的線索,我們查到這筆異常開支人是凌潭村村民凌松貴,我們當即到凌松貴家中調查取證,到他家只看到他老婆和一個小孩,凌松貴本人並不在家。

環視凌松貴家,傢俱擺設十分簡陋,看樣子家境非常困難。因找不到他本人,我們根據規定凍結了當事人賬戶。凌松貴發現賬戶被凍結後,主動來到工商所交代情況。原來,他私下承包了一家技校的維修工程,包工包料總價7000元。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我們多次找他談話,讓他提供了購買原材料的單據及工人每天工資標準(五級泥工2.52元/天,小工1.44元/天)。我向他普及了國家政策,並告訴他國家是不允許私人承接基建維修項目的。

後來給他定案時,我腦中浮現了凌松貴家中破落景象以及他可憐的妻兒老小,如果這7000元全部沒收,會讓這個貧困的家庭背上無法償還的債務,無疑將這個家庭逼上絕路。所以,定案時我們實事求是,從客觀實際出發,將7000元減去他承包這個項目的材料費及工人工錢,剩下的部分認定為個人非法所得。又考慮到他為了配合我們調查取證,多次誤工到所裡來接受談話調查,我向胡所長請示,能否把他每次來所裡談話的時間按他在維修項目中的工錢標準算給他?得到所長的同意後,我按泥工2.52元/天的標準給他計算,最後剩餘1041.5元。結案時我們開罰沒單將這1041.5元個人非法所得上交國庫。

凌松貴接到這個罰沒單時非常感激,直說感謝政府感謝領導秉公執法,給了他全家一條活路。我們也借這個機會勸說他不要再做些違法亂紀的事情,要多學習國家政策,找個正當營生好好養活家裡。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髮展,國家政策也漸漸放寬了,1982年我們工商所要蓋職工宿舍,當時國家已經允許個體工商戶承包建築維修等項目,我們就找來了凌松貴蓋了個三層宿舍樓房。現在這個樓房還住著一些老工商人,每每看到這個樓房,這個案子就一直在我腦海中回想。它一直告訴著我,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多站在群眾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實實在在地為人民服務。

而凌松貴也享受到了改革開放的紅利,再也不用為了生計偷偷摸摸做地下包工頭了,掙錢的路子是越走越踏實了。記得他給我們蓋這個三層宿舍樓時,我跟他說,現在是我比你條件好,改革開放後,你經濟收入增長了,以後你的條件會比我好!果然,後來他當了蝶屏鄉建築公司經理,還被評選為郊區政協委員,意氣風發。

改革開放,推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在國家的大好政策扶持下,讓我們的市場煥發著生機與活力,極大地提高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同時,我也看到了無數個像凌松貴那樣享受到改革開放的紅利,有了國家的支持,憑著聰明的頭腦和勤勞的雙手過上了幸福的小康的生活。

(本文作者黃元佐系株洲市工商局荷塘分局退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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