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肥!同一伙人二进同一店盗窃终被擒

嫌疑人王某业(男,16岁)、周某生(男,20岁)、林某伟(男,23岁)、蓝某苇(男,18岁)、尤某(男,16岁)等六人利用梅县区一便利店店家疏于防盗的漏洞先后两次光顾,盗得手机、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使店家蒙受损失。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上述六人抓获归案,侦破了该便利店被盗案。

8月5日,事主刘某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其位于梅县区富力城的一便利店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到现场勘查取证。民警发现该店并无撬门痕迹,盗贼极有可能利用玻璃门上的U型锁爬门而进。民警专门叮嘱店主要加强防范措施。然而,正当民警全力开展调查时,事主刘某再次报警称,11日晚其便利店再次被人以同样的方式入室盗窃。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开展侦查,并调取监控比对。民警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系统,经缜密侦查,确定两起盗窃案均为同一伙人所为,并锁定嫌疑人。随即,组织警力先后在梅州城区将嫌疑人王某业、周某生、林某伟、蓝某苇和尤某等六人抓获归案。至此两起盗窃案告破。

经审,据王某业交代,8月4日晚,缺钱花的王某业就萌生了通过盗窃搞些钱花的想法。于是其联系了周某生、林某伟、蓝某苇等三人提出去事先物色好的梅县区富力城一便利店盗窃。在取得三人同意后,5日凌晨时分,王某业等四人都骑两辆摩托车到该便利店。只见该便利店并无灯光,两扇玻璃门只有一个U型锁锁着。透过玻璃,王某业等人确定店内无人后,四人相互配合,由王某业从玻璃门缝隙中进入店内盗窃。王某业在店内盗得现金3600多元、香烟13条。事后财物均被王某业等人分赃或变卖,所得钱财也被王某业等人用于日常开销。尝到甜头的王某业,8月11日,又故伎重演,邀约了蓝某苇、尤某、熊某华等三人再次便利店盗窃,盗得苹果手机1部、现金若干及香烟19条。事后,众人又将赃物、赃款分赃,并用于日常开销。

目前,嫌疑人王某业、蓝某苇、尤某、熊某华、周某生、林某伟等六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从此案来看,王某业等人心生贪念,欲盗不义之财固然可恶,而便利店店主疏于防范,防盗措施薄弱,难免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趁之机。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店主要加强对自己店门的监控和防范,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特别是夜晚无人在店,不要存放贵重财物在店内,存放财物的柜子一定要上锁,若发现失窃,要第一事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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