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開票天經地義,不要被一瓶飲料折服

綠洲財務 郅偉

消費開票天經地義,不要被一瓶飲料折服

你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麼?在飯店消費後要求開發票,可是商家總有諸多借口拒絕開票,消費者該怎麼辦?

藉口一:“不開發票可以贈送飲料,你看你喜歡那個飲料,我給你多送兩瓶?”

如果消費者同意了商家的提議,要飲料而不要發票,那就為商家隱瞞交易不申報這筆收入提供了機會,商家應繳的稅款就有可能逃掉。消費者的這一行為,相當於縱容商家逃避納稅義務。面對這樣的藉口,消費者應予拒絕。

藉口二:“我們的發票用完了,還未向稅務機關申請買票,不能為您提供發票。”

在實際經營中,部分商家可能會出現發票臨時不夠用的情況。根據政策規定,當核定的發票量不能滿足業務需要時,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提高發票開票限額或者增加發票申領數量,發票不夠或未申領發票不應成為商家拒開的理由。遇到這樣的藉口,消費者應給商家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等商家領取發票後再來開具。

消費開票天經地義,不要被一瓶飲料折服

藉口三:“您是會員,已經享受了折扣,不能再開具增值稅發票。”

部分消費者在經常光顧一家店時,為了享受折扣會辦理會員卡,但個別商家會拿打折當擋箭牌,為自己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找了個理直氣壯的藉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只要商家發票開具合規,即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申報繳納增值稅,並不會損害商家的利益。因此,打折並不能成為商家拒開的藉口。面對這樣的藉口,消費者應予拒絕。

最近比較頻發的情況是,飯店普遍使用電子發票,提供開票信息後飯店方說發票發到你的電子信箱,後去查收,但是有不良商家並不開具發票併發送。遇到這種情況會很麻煩,打電話查詢,光是找電話就得費一番周折,等你打通了,對方有很多準備好的藉口等著你呢。舉報,那會更麻煩。電子發票有諸多優勢,但是不能現場開具,給了不良商家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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