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2135 證券簡稱:東南網架 公告編號:2018-065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179,87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7.3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8年10月30日。

一、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 915號文《關於核准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東杲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農銀匯理(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7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79,870,000股。上述股份已於2017年10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由854,532,200股增加至1,034,402,200股。上述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可上市流通日為2018年10月30日。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發生配股、送股、資本公積 金轉增股本等事項,公司股本總數未發生變化,限售股份數量亦未發生變化。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東杲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農銀匯理(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均遵循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公司與其簽訂的《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認購協議》的有關約定,承諾自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內不轉讓所認購的新股。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對其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0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179,87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39%。

3、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數為7名,分別為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東杲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農銀匯理(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證券賬戶總數為7戶。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注1:限售股份持有人紅塔紅土基金-廣發銀行-杭州恆鈺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共持有公司股份17,987,012股,所持公司股份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條件的限售股份17,987,000股存在質押凍結情況,該部分股份待解除質押凍結後方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數量為12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東南網架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該部分股份的股東已嚴格履行相關承諾,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本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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