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媽媽,派出所接回“丟失”的孩子
2018年10月21日下午,上饒縣公安局旭日派出所接群眾報稱:14時許,在稻花路溼地公園大門口發現有一名小男孩(姓名不詳)三歲左右,短髮,身高90公分左右,穿黑色外套,牛仔褲,黑色拖鞋,無家長聯繫方式。說話口齒不清,找不到回家人。
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通過詢問報警人以及周邊尋找男孩家長未果,即將小男孩帶回所裡。
通過相關信息查詢,確認小男孩的母親叫黃某梅並通知其來旭日派出所認領孩子。
在傍晚16時30分許該小男孩母親將小男孩帶回家。
失蹤三日,雨天的山路邊民警找回走失女童
2018年10月21日湖村派出所民警接到張女士報警稱:其女兒李某紅(湖村人、13歲、患有精神疾病),在外有三天未歸,家人久尋無果。
湖村派出所接報警後立即展開尋找工作,經瞭解,李某紅系智障孩童,曾多次出走至茗洋。雨天,山裡氣溫下降很快,考慮到李某紅出走時只穿著一身很薄的睡衣,民警在焦急尋找的同時,立即聯繫各村村幹部,並通知湖村鄉治安志願者留意尋找此人。
驅車尋找半日未果,民警只能繼續步行翻山尋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茗洋水庫路段的山坡上看到了一名坐在樹下瑟瑟發抖的小女孩,經確認該女孩便是三日未歸的李某紅。
民警立即將李某紅帶上警車,最終安全將其送回家中,並囑咐其父母,要多加看管、照顧,避免再次走失。
警方提示
兒童防拐防走失7點要注意
1、避免去人流擁擠的場所
各類玩具展、美食節等大型活動。人流大而且吸引孩子注意力的東西也多,所以要儘量避免帶孩子去這些地方,如果要去,一定要寸步不離,看好孩子。
2、與孩子約定好出行時間及集合地
每次出門,家長提前與孩子做好約定,今天要去哪裡,什麼時候回來。每到一個地方,可以與孩子預定一個“集合地”,如果走散了可以在這裡等,孩子有了一定的心理預期,就不會亂跑。
3、約定別人接送時的暗號
與孩子一起定一個屬於你們家的接頭暗號,並經常更換。當孩子需要託別人接送時,只有說對了密碼才能跟著走,如果沒有說對,就讓孩子立即找老師或者其他可靠的大人尋求幫助。
4、離開前先說明
出門在外,孩子總會被各種各樣的東西所吸引,為了防止孩子獨自走散,一定要教會孩子,去哪裡都要和父母說一聲。
5.不隨便回答陌生人的問題
可以通過講故事、圖片說明、戲劇表演、角色扮演等方式教會孩子不要回答陌生人的問題,或者聽信陌生人試圖讓你和他走的任何故事。與陌生人交談時,保持一個手臂的距離。
6、外出儘量到有監控的場所
帶孩子外出,儘量到有監控的地方,相對比較安全。儘量避免到沒有監控,陌生偏僻的地方。
7、記住家人的聯絡方式
讓孩子試著熟記家裡的地址、電話號碼、爸爸媽媽的名字,回家或去幼兒園等常走的路線。不隨便背誦給陌生人聽,萬一走失了,要找警察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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