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村民、客商,侵占国家专项资金,村主任变“村霸”

殴打村民、客商强迫交易非法侵占国家专项资金

村主任朱凤祥贿选上任变“村霸”

2011年,哈尔滨市双城区永治街道长产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该村村民朱凤祥纠集陈某、蒋某、王某、洪某等人,通过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手段拉拢村民为其投票,后朱凤祥被选为村委会主任,陈某被选为副主任,蒋某被选为治保主任,王某被选为委员,后朱凤祥进一步网罗被告人洪某某、及外甥等人为其所用。

2012年6月,朱凤祥等人成立了“双城市春森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春森合作社),朱凤祥任理事长并实际掌控春森合作社。2014年,长产村开始启动长产村果蔬园区建设,原双城镇政府及双城镇永治村投资开始建造一期、二期大棚,朱凤祥等人利用春森合作社的名义对园区进行管理,排挤原村书记苏志友等其他村干部的参与,独揽园区的经营管理权,通过出租大棚和温室收取租金,非法占用并擅自支出,将国家、集体投资的果蔬园区资产据为己有。

朱凤祥等人分工明确,以村委会主任的身份为掩护、以春森合作社为载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园区大棚建设和原料采购中,受朱凤祥指使对征地过程中有异议的村民进行威胁恐;为了垄断长产村西红柿的销售,要求村民到指定的大棚交易西红柿,对有异议的村民实施辱骂、威胁、殴打,导致长产村生产的西红柿积压;朱凤祥组织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进行贿选等事宜;拉拢村财务人员,非法侵占国家专项资金;强行征地、对村民进行威胁、殴打、辱骂,迫使部分村民搬离,破坏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其组织成员殴打客商、强迫交易,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朱凤祥集团把持村级政权,破坏基层组织选举,为所欲为,拒绝上级政府组织的监管;多次实施了有组织的寻衅滋事、职务侵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朱凤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侵蚀村级政权,侵占集体资产,在长产村当地称霸一方聚敛钱财,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双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凤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纠集团伙成员多次辱骂、恐吓、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身为春森合作社理事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朱凤祥犯数罪,应并罚,判处朱凤祥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并处罚金3至5万元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生活报 记者 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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