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严查“村霸”职务犯罪窝案

今年以来,岳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贯彻最高检关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霸”职务犯罪窝案,立案侦查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地农村的和谐稳定。

该院立案查处的“村霸”职务犯罪窝案,系岳池县朝阳乡肖家店村党支部书记漆某和村主任罗某涉嫌受贿案件。经查,漆、罗二人在肖家店村国土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伙同该村文书、妇女主任等,利用国家拆旧建新、只拆不建等补贴政策中饱私囊,违规为拆房户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贿赂。在该案中,漆、罗二人为得到贿赂,甚至将国家给拆房户发放补贴的银行卡扣留,从中扣除“好处费”后,再将银行卡退还拆房户;在建房过程中,将指定砖材以高价强卖给业主方,并在施工时向业主方索要红包。漆、罗等人身为村干部,本该极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却目无国法、肆无忌惮、强拿强要,逐步沦为“村霸”,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割裂了党与群众的鱼水之情,侵害了当地村民的切身利益,极大破坏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通过严肃查办该案件,有力震慑了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获得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层稳则全局稳,农村安则天下安。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深知检察职能所赋予的厚重责任,持续关注并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尤其是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建立预防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执政之基,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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