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恶性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尸体高度腐化无法进行DNA鉴定,犯罪嫌疑人极力撇清自己与死者的关系,在侦查阶段始终拒不认罪,虽然已取得40多份证据但并未形成证据锁链……10月20日,永康市检察院对一起“零口供”命案犯罪嫌疑人胡某依法批准逮捕。是什么让检察官坚信“就是他”?

10月6日,一男子向永康警方报案,称其妻子今年2月来永康务工,8月份最后一次通话后,突然失踪,至今杳无音讯,可能遇害。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在永康打工的胡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零口供”恶性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胡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老家贵州的周某,并互生好感。2018年初,周某远道从贵州来到永康,找到胡某,从此与胡某及5岁的儿子一同生活居住在一起。没多久后,胡某发现周某是有夫之妇,且经常晚出不归,便经常因此事与周某发生争吵。8月的一天,双方再次争吵,胡某一怒之下将周某打死。杀人后,胡某并没有立即抛尸,而是包裹捆绑起来藏好后,仍若无其事地去上班,后来才将尸体扔至其出租房附近山上的草丛里。

“零口供”恶性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10月11日,公安机关在永康市某村山上发现周某尸体,此时尸体已高度腐化。因胡某有重大嫌疑,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其立案侦查。但胡某是一人作案,关键目击证人即胡某儿子才5岁,记忆表达不全。而且,胡某在作案后毁灭了血衣和被害人手机等关键证据,到案后,他始终否认与被害人周某有接触,拒不认罪。

在很多类似案件中,对尸体的DNA鉴定往往能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但该案案发时已是死者死亡后的第58天,尸体高度腐化,侦查机关无法提取其他生物特征进行DNA鉴定。面对重重困难,侦查机关获得证据40余份,并于10月17日以胡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逮捕。

“零口供”恶性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面对这起“零口供”的恶性案件,永康市检察院立即启动疑难复杂案件合议审查等特殊办理机制,成立了由“科室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合议组,共同审查办理。10月19日,合议组第一次提审胡某,由于做足了“前期功课”,他们以胡某对其5岁儿子的亲情挂念以及对“杀人偿命”的畏罪心理为突破口,对胡某进行感化教育和释法引导,最终冲破其内心防线,开口认罪。经公安协同组织现场辨认,犯罪嫌疑人口供与杀人、抛尸现场的其他证据吻合,全案证据至此形成了证据锁链,足以认定胡某胜构成故意杀人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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