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這12類人員12月5日前趕緊來填表!

退役軍人

其他優撫對象

信息採集工作進行中

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住房、

撫卹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

沒有填表的

請於12月5日前到各採集點進行信息錄入

據瞭解,此次信息採集工作主要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定州這12類人員12月5日前趕緊來填表!


採集對象為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

具體包括以下12類人員:

軍隊轉業幹部

指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軍官,包括計劃分配、自主擇業以及少數自謀職業和自願自行就業的軍隊幹部。

退役士兵

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業、自謀職業、國家供養、回鄉生產、符合轉業條件選擇復原、按政策取消待遇的退役士兵。

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指達到一定職務和服役年齡、年限及條件,或雖未達到規定年齡、年限但基本喪失工作能力而退役並作退休安置,退出現役後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以及軍隊直接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

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

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離休幹部、退休退職職工。

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包括原民政部門管理的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在鄉紅軍失散人員和由其他部門管理的原有工作單位的離退休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復員軍人

1、符合《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文職幹部暫行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本人自願作復員安置以及犯有嚴重錯誤喪失幹部條件不宜作轉業安排,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經批准退出現役按復員方式安置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2、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包括原民政部門管理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和其他部門管理的離退休老復員軍人。

殘疾軍人

指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以及退出現役後補辦評定了殘疾等級,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人員。

傷殘民兵民工

指因參戰致殘的民兵民工和因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致殘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的人員。

烈士遺屬

主要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主要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納入統計範圍。

病故軍人遺屬

主要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現役軍人家屬

主要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採集內容主要包括各類採集對象的個人基本信息、生活狀況、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卹待遇、服役及安置情況、主要訴求等多項信息。

此次信息數據採集以戶籍所在地為原則:

各鄉鎮(辦)負責對戶籍在本轄區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進行數據信息採集,各鄉鎮(辦)退役軍人管理服務站為集中採集點。

全市市直單位負責本單位在職和退休人員的退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進行數據信息採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相關部門為採集點。

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本次信息採集工作需要在2018年12月5日前完成,請各被採集人儘快到相應採集點採集信息。

諮詢電話:237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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