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要注意,取消多年的「貨運單」制度又將施行

自2018年11月15日起,凡在山西境內通行的貨運車輛,均應攜帶貨運票據,簡稱貨運單,並接受交通執法人員的檢查。外地車進入山西境內也不例外。

提起貨運單,廣大司機並不陌生。上世紀90年代開始施行,到本世紀初被取消的一種交通法規。每輛貨運車都必須隨車攜帶一張“貨物運輸單”,上面填寫日期,裝卸貨地點等等內容,每輛車都有一本貨運單,裝好貨發車前必須自己填寫好。

可別小看這張紙,如果忘拿或者寫錯,將會被交通執法人員罰款扣車。

由於這一規章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增加的只是亂罰款等行為,加重了司機的負擔。後來被取消了。

本次山西為了治理超限超載,又將推行貨運單制度。這是件好事。但是不知道下面具體執行的時候又會怎麼樣。

貨運單是不是成為以後交通執法的常規檢查項目呢?合法裝載正常行駛的貨車,也會被公路上設點設卡例行檢查呢?還是隻有被超限站檢測出超載的貨運車輛,才需要接受核查提供貨運單呢?

晉陝蒙是煤炭大省,運煤車的通行效率本來就不高,如果是逢車必查,是不是會加重公路擁堵呢?

出廠合法裝載的貨運車,加油加水後將會超出實際裝載噸位,這會不會成為罰款的理由呢?

散貨運輸的車輛,不需要稱重的貨物,要不要提供貨運單?

裝貨的地方不是正規廠家,是小個體,比如說沙子石子等,只能提供手寫稱重票據,不能加蓋公章,這樣的貨能不能運輸?

這些駕駛員關心的問題,只有在11月15日以後才會有答案。在此提醒各位在山西境內駕車跑運輸的司機,引起足夠的重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