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后对方不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

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及行政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

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

3.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5.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7.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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