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區2017年赴高校(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22 18:02:22

綦江區2017年赴高校(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衛生事業發展,全面提升教育衛生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考核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採取考試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共計39名。其中,教師19名、醫生20名(詳見《綦江區2017年面向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專業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執行。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學歷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2)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2018年應屆免費師範生,並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學兼優;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崗位招聘的具體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願在我區教育系統、衛計系統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聘用合同並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區教委、區衛計委組成現場招聘小組,負責招聘工作,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資格審查、專業科目測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由應聘者本人持《綦江區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一份等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考生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提供如下材料(原件、複印件):

①報名推薦表;②社保卡或身份證; ③畢業證、學位證(2018年應屆生須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可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④崗位要求的學業成績單、獲獎證書、獎學金證明資料、職業(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⑤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⑥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⑦自薦書。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及地點:

(1)區教委所屬學校

2018年01月03日9:00--12:00在陝西師範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報名處報名;

2018年01月06日9:00-12:00在華中師範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報名處報名;

2018年01月09日9:00-12:00在重慶師範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報名處報名。

誠邀符合條件的全國其他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2018年01月06日9:00-12:00在成都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報名處報名。

2018年01月09日9:00-12:00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院報名處報名。

誠邀符合條件的全國其他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各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審查報考人員應聘條件,瞭解報考人員現實表現、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社會實踐、獲獎等情況,符合報考條件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現場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推薦表》上籤署審核意見並簽字確認,誰審核誰負責。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三)考試考核

1.考試考核採取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現場招聘小組於報名當天在各報名點組織實施。

(1)報考區教委所屬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採取試講或上課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師素養和基本功、適崗能力,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分數均為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

(2)報考區衛計委所屬醫生崗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採取病例分析、專業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適崗能力、職業素養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分數均為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

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時,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2.考試考核招聘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成績、簽約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結束後在各考點張榜公佈,並於本次招聘所有考試考核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cqqjrs.gov.cn/)招錄信息欄上公佈考試考核成績及簽約人員名單。

3.確定簽約人選。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80分)和麵試成績(≥80分)特別優秀的考生,經現場招聘小組同意直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並於次日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cqqjrs.gov.cn/)招錄信息欄和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企事業單位招聘欄對前一考點已簽約招聘崗位和剩餘招聘名額進行公佈,已簽約招聘崗位不再列入以後考點的招聘名額,同時在下一考點現場報名前公佈剩餘招聘崗位。現場簽約餘下招聘名額在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員,進入簽約最後一名應聘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確定簽約人選;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簽約人選。請現場簽約人員攜帶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於考試考核當天成績公佈後與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現場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意向協議,明確違約責任及相關事項。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綜合按各考點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成績合格者)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現場簽約後剩餘招聘名額和遞補人員的簽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對初步確定招聘人選組織實施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和區衛計委按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及是否需要崗位任職迴避等進行綜合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若體檢、考察、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合格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准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與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於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及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信息發佈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qjrs.gov.cn/)上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並保持通訊暢通。

六、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考核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它

本簡章由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22/509412.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