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2017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19 17:44:39

豐都縣2017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招聘單位、專業、人數詳見附件1《豐都縣2017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已經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報名前取得;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報考專業。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3會議室。

3.報名要求: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報考人員填寫《豐都縣2017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一覽表》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生提供加蓋畢業院校教務處(或相應職能處室)公章的《報考推薦表》(網上下載)、身份證、學生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到報名地點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者可委託報名,除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委託人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報考人員對所提供證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4.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不能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領取准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於2018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報名地點領取。

五、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

(一)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筆試時間為2018年1月6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10:30—12:00考專業科目;筆試地點具體見《准考證》。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其分值為100分。

2.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其分值為100分。

(二) 筆試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於2018年1月8日在“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同時公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六、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在“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面試比例: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招聘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後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法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

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考試考核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四捨五入後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予以公示。

八、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

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相關事宜於面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之內在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請應聘者上網關注,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選擇招聘單位

報考鄉鎮綜合管理崗、鄉鎮建築工程崗和鄉鎮水管所水利建設崗(青龍鄉、南天湖鎮、武平鎮、雙龍鎮、都督鄉水利工程管理所)的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前往指定地點選擇招聘單位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其缺額不再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業務能力以及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其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www.cqfd.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准考證號、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擬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

十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向縣外交流轉聘。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不予以聘用。

十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豐都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19/509341.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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