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秉公辦案得民心獲贈錦旗

海南二中院秉公辦案得民心獲贈錦旗

近日,儋州某礦業公司負責人植某專程從廣州趕來儋州,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親贈一面印有“公平公正、執法為民”字樣的錦旗,感謝主審法官在買賣合同糾紛案中公正審理,使其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黨組成員、副院長吳育森代表海南二中院受領了錦旗。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間,家住北京的舒某向儋州某礦業公司購買碎石,根據提貨單記載,該公司向舒某提供碎石1.2905萬立方米,共計貨款60.6325萬元。舒某已支付貨款35萬元,扣除預付款結餘4.1431萬元,其還應支付貨款21.4894萬元。後因舒某遲遲未結清所欠貨款,儋州某礦業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舒某支付剩餘貨款。舒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一審法院依法缺席判決,駁回儋州某礦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儋州某礦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海南二中院。二審中,舒某也未到庭參加訴訟。主審法官經調查得知,舒某的員工王某是儋州本地人,也是實際提貨人,於是根據該公司提供的聯繫電話,多次到其住所尋找王某,以查明涉案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最終,主審法官結合查明事實和碎石提貨、付款等交易習慣,以及儋州某礦業公司提交的涉案提貨單、付款憑證等證據,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舒某向儋州某礦業公司支付21.4894萬元碎石款項。至此,該案得到了圓滿解決。

(羅鳳靈 路儀婷/文 趙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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