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整治交通營運秩序,安岳縣工商局在行動

昨日,安嶽縣工商局對我縣從事電動汽車、三輪車銷售的商家進行了檢查,主要從無照經營、超經營範圍、產品是否合格及虛假廣告等幾個方面作了重點檢查。

「整治」整治交通营运秩序,安岳县工商局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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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整治交通营运秩序,安岳县工商局在行动

工商局的工作人員還現場為各商家就無照從事機動車銷售、超經營範圍從事機動車經營、銷售不合格機動車行為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了詳細介紹。

「整治」整治交通营运秩序,安岳县工商局在行动

一、無照從事機動車銷售的,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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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體工商戶超經營範圍從事機動車經營的,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整治」整治交通营运秩序,安岳县工商局在行动

三、銷售不合格機動車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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