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问题

现在国内全部进入二孩化,所以针对于职工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成为最近比较热门的讨论问题。青岛生育保险中的几个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二、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享受生育保险工程中生育保险须持续缴纳。

三、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职工生育津贴按60%计发;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职工生育津贴按300%计发,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举例:青岛市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4879.3元,2016年月平工资的60%为2927.58元。甲单位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则甲单位女员工的生育津贴执行市平均工资的60%,即2927.58元。乙单位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乙单位女员工的生育津贴为14637.9元。

四、产假休假天数

女性:98天(国家规定)+60天(青岛市规定)+15天( 剖腹产)+15*n(n为胎儿数);

男性:7天陪产假;

五、女性未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使用丈夫的生育保险吗?

可以使用丈夫生育保险进行医疗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医疗报销比例约为正常报销比例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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