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 “档案已被洪水冲毁”的证明引发的尴尬

近日,红网时刻称,网友欧阳先生由于丢失结婚证,依法向民政机构补办结婚证时被告知,他的档案被1996年的洪水冲毁了,然后就给了他一份 “档案已被洪水冲毁”的证明。但是他补办结婚证的目的是为了起诉离婚。原来,欧阳先生的妻子已出国且不愿意回来国。欧阳先生想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但由于没有结婚证,法院并未立案。

“说已婚,档案遗失。说未婚,结婚后可能犯重婚案。”欧阳先生说。“2006年开始,我和妻子就已经分居。她在美国,我在广州,我想通过法律来核定我们的离婚手续。现在,我去法院两次都立不了案。万一今后还有结婚的机会,就会有被诉重婚的风险”。

遇到欧阳先生这种情况真的好尴尬,好像生活处处都在跟他做对一样,正当他找到一条可以解决问题的道路的时候,发现出现了另外一个障碍,而找到解决这个障碍的方案之后,结果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障碍,可谓困难重重,真心人艰不拆。

一份 “档案已被洪水冲毁”的证明引发的尴尬

言归正传!

为什么我国结婚需要去民政机构去登记才算结婚了呢?

网友答:这不智障问题嚒!法律规定的啊!

的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想要确认夫妻关系就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且在结婚证之后,双方才算是确立夫妻关系。虽然法律这么规定了,我国广大人民可不是立刻就按照这种方式执行的。

要知道,我国有些少数民族地区是不实行结婚制度的,是晚上爬上楼,第二天就走。后来,由于没有结婚登记出现了很多经济财产纠纷,以及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渐渐的广大群众为了避免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积极去进行结婚登记的。所以,除了法律规定了要登记外,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结婚证丢失或损毁之后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的配套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以及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欧阳先生只要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即可。但是新闻称, 大祥区婚姻登记处只能证明1996年之前的档案都被洪水冲毁,该登记处无法对欧阳先生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进而无法确认欧阳先生的婚姻状态是否属实。因此,无法给予其补领结婚证,但是该登记处还是出具一份证明,以证明其不是不愿意办理,确实是没法办。

档案被洪水冲走啦!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结婚了!

一份 “档案已被洪水冲毁”的证明引发的尴尬

出现这种情况,给欧阳先生三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除了去登记机构去申请补领外,还可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虽然,失败的可能性很高,但是还是建议去试一下。

第二个建议是,对登记机构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由于登记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材料,虽然由于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档案灭失,但是该等原因的后果不能完全由登记申请人承担,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构提供解决方案,即补办结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三个建议是,欧阳先生也可以选择同其他途径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例如前往派出所查询双方的户口本是否登记为夫妻关系,以及其他双方以夫妻名义签订的一些对公文件,或者其他邻居,居委会等证明,或者其他行政机构是否收取了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申请借阅相应复印件,相信上述证据能够形成一定的形成证据链,共同证明婚姻关系的事实。欧阳先生可以将上述证据提交至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为其补发结婚证,若婚姻登记机构不采信上述证据,则可将该机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机关补发结婚证。

另外,欧阳先生也可以选取部分法院认可的证据先完成立案,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登记立案:

法院接到欧阳先生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欧阳先生。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待庭审阶段,再将相应证据提交法院,相信法院结合证据了能够认定双方婚姻关系。

不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建议针对婚姻关系还是三思而后行,到法院起诉之后,也不一定一次就能判决离婚,如果不影响当下的生活,建议还是等待,等待挽回这段婚姻的机会,谁不想自己的过得幸福快乐呢!

最后,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若前妻未提起诉讼,则欧阳先生是安全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