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
对待搬迁执行,我有三不对策:“不交租、不腾房,不出现!”
不行!!!
法官
在派出所、居委会、公证处工作人员和广大网友共同见证下,荔湾法院执行干警如何破解拒不搬迁老赖的“三不对策”?下面请荔法君带您走进执行现场。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Y某拒不交纳房屋租金,经申请人X某多次书面通知及寄挂号信催缴租金无效后,X某将Y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租金并腾空房屋。民事判决生效后,X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Y某发出执行通知书,Y某并未履行义务。我院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现场
涉案房屋经再三核实已经长时间没有人居住。
我院邀请了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派出所、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彩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荔湾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来对我们的执行工作现场监督、见证。
强制执行行动即将开始。
被执行人家中门窗紧闭,经执行干警再三敲门后依然无人回应,我院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技术人员强行打开被执行人家门锁。
门锁打开后,法警进入房内检查房屋情况,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家中人去楼空,只有满地灰尘和一台破旧的电视机。
因案涉房屋无人居住,我院执行干警与公证人员一起对屋内财产以拍照、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清点,并制作物品清单。
清点完毕后,执行干警、公证员分别签字确认物品清单,案涉房屋重新上锁。
我院执行干警告知申请人自今日起将案涉房屋移交给申请人管业使用。
本次执行也通过“今日头条”向全国网友实时直播。若想回顾更多精彩内容,欢迎点击“阅读原文”回放。
荔法小课堂: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公证机构可以参与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工作。协助人民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经执行机关申请,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作为广州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6个试点法院之一,我院将进一步推动与公证处对接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作用,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摄影|三羊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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