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与招生计划方案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与招生计划方案

《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

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区的生源及学校综合布局调整情况划分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配一年级新生学位,在此半径范围即属就近入学。

教基一厅[201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合理确定片区范围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

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与招生计划方案

‍各区(县)的招生计划方案

明确各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进一步落实“就近入学”的精神,并将“就近入学”问题落到了实处,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这一范围。

以上所有要求均为计划方案的指导原则,以此为前提,区(县)教育局有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权利。

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与招生计划方案

综上可知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是以户籍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包括幼儿园升小学和小学升初中。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法律赋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与方案。各级教育部门,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红头文件都会给区县教育局相应的指导原则。现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方案都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地方教育局具有行使统筹辖区适龄儿童的权力。但是,法律上上级红头文件给予的统筹之权,并非乱统筹和随意统筹,应依照一定的规定合理安排即本区(县)的生源及学校综合布局调整情况,划分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而这些工作早在招生计划方案制定之前就已经过摸查等方式取得了初步数据,这个数据与最终报名情况相差能有多大呢?因此,招生报名工作理应是个井然有序的事情。

招生入学,关系着孩子们的教育问题,现实情况远没有这么简单,阳光招生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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