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牵头第七督导组到册亨县开展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督导帮扶工作

根据州禁毒委通[2018]4号文件、州委办字〔2018〕84号文件及近期关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有关重要部署和要求,为督导帮扶册亨县认真开展好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2018年10月25日上午,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刘青检察长的指示和部署,州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谢永鸿率州林业局、州市监局、州残联等成员单位一行6人到册亨县开展督导帮扶工作。册亨县公安局、检察院、禁毒办等成员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到场参加了督导会议。

督导组按照“善于找问题,善于查症结,善于促整改”的原则,紧紧围绕州委办字〔2018〕84号文件明确的8项44条督导帮扶内容,采取听汇报、查阅创建工作资料、重点核查询问、问题汇总反馈、被督导单位表态发言等方式开展督导帮扶工作,切实做到严督实导,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册亨县分析研判,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

通过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对册亨县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册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高度重视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禁毒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真抓实干,各成员单位互相支持配合,禁毒工作开展有创新、有亮点,工作成效突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资料未收集齐全,部分工作未全部完成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导组向册亨县禁毒办一一进行指出,并纳入下一次督导帮扶重点内容。

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册亨禁毒工作,完成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目标,督导组提出要求:一要坚定信心,敢打必胜,多出成绩,多出亮点;二要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紧盯上级部署抓落实;

三要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四要善于“建账理财”,善于收集资料,把工作完整的体现出来。

经反馈,册亨县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按照督导组发现的问题以及文件的要求,逐一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确保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州检察院牵头第七督导组到册亨县开展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督导帮扶工作

州检察院牵头第七督导组到册亨县开展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督导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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