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白衣反殺男是指誰已不需要贅述。視頻網上一大把。各種可能的演化推導也很清晰。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本人現在只關心:白衣反殺男會怎麼判?此處引申三個案例。

  • 於歡故意傷害案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圖據最高人民法院

案情還原,以下文字引用於最高人民法院。

4月14日,於某1、蘇某未去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為節約篇幅,有部分文字刪除)

21時53分,杜某2等人進入接待室討債,將蘇某、於歡的手機收走放在辦公桌上。

杜某2用汙穢言語辱罵蘇某、於歡及其家人,將菸頭彈到蘇某胸前衣服上,將褲子褪至大腿處裸露下體,朝坐在沙發上的蘇某等人左右轉動身體。

在馬某、李某3勸阻下,杜某2穿好褲子,又脫下於歡的鞋讓蘇某聞,被蘇某打掉。

杜某2還用手拍打於歡面頰,其他討債人員實施了揪抓於歡頭髮或按壓於歡肩部不準其起身等行為。

22時07分,公司員工劉某打電話報警。

22時17分,民警朱某帶領輔警宋某、郭某3到達源大公司接待室瞭解情況,蘇某和於歡指認杜某2毆打於歡,杜某2等人否認並稱系討債。

22時22分,朱某警告雙方不能打架,然後帶領輔警到院內尋找報警人,並給值班民警徐某打電話通報警情。

於歡、蘇某想隨民警離開接待室,杜某2等人阻攔,並強迫於歡坐下,於歡拒絕。

杜某2等人卡於歡頸部,將於歡推拉至接待室東南角。

於歡持刃長15.3釐米的單刃尖刀,警告杜某2等人不要靠近。

杜某2出言挑釁並逼近於歡,於歡遂捅刺杜某2腹部一刀,又捅刺圍逼在其身邊的程某胸部、嚴某腹部、郭某1背部各一刀。

22時26分,輔警聞聲返回接待室。經輔警連續責令,於歡交出尖刀。

杜某2等四人受傷後,被杜某7等人駕車送至冠縣人民醫院救治。

次日2時18分,杜某2經搶救無效,因腹部損傷造成肝固有動脈裂傷及肝右葉創傷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嚴某、郭某1的損傷均構成重傷二級,程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於歡親眼目睹母親受辱。在民警接待室還被惡人威脅。試問有幾個人能忍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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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歡在庭審現場一審判於歡無期徒刑。原告被告都不服。二審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對於宣判結果,本人相信:

我國法律一定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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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第二個案例。

此案例發生在美國:

  • 德科薩斯州護女案

2012年,得克薩斯州的一位父親發現一名男子正在猥褻他年僅5歲的女兒之後,怒不可遏當場把這名男子打死。根據該州法律,為了制止嚴重的性攻擊,使用致命武力是允許的,而且是正當的。這個父親的行為在全美得到普遍同情,支持當地大陪審團和檢察官最後決定不對這位父親提出起訴。

本人一貫有懷疑網上信息真實性的強迫症。這個新聞會不會是美分編造的?

所以本人忽略掉所有百度出來的中文信息,直接搜索到了美國ABC News對該事件的報道。

可複製以下鏈接看原視頻:

https://abcnews.go.com/US/charges-texas-father-beat-death-daughters-molester/story?id=16612071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截圖取自美國ABCNews

新聞裡面提取了年輕爸爸撥打911報警時的音頻記錄。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截圖取自美國ABCNews

在視頻新聞的下方,有完整的文字記錄。為了便於讀者閱讀,本人採用百度翻譯,直接翻譯成中文。也許有翻譯錯誤但不妨礙理解全文本意。

可點擊圖片放大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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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瑣女孩的強姦犯被孩子爸爸打死。無任何指控。無罪。對於宣判結果,本人相信:

美國法律應該也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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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看第三個案例。

  • 鄧玉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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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360doc網

案情還原:

巴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5月10日晚上8時許,鄧貴大、黃德智等人酒後到巴東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

黃德智要求賓館服務員鄧玉嬌為其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遭到拒絕。

鄧貴大、黃德智為此對鄧玉嬌進行拉扯、辱罵。

鄧貴大拿出一疊錢向鄧玉嬌炫耀並搧擊鄧玉嬌面部和肩部。

在“夢幻城”服務員羅某某和阮某某等人的先後勸解下,鄧玉嬌兩次欲離開房間,均被鄧貴大攔住並推倒在沙發上。

倒在沙發上的鄧玉嬌朝鄧貴大亂蹬,將鄧貴大蹬開,並從隨身攜帶的包內掏出一把水果刀藏於身後,站立起來。

當鄧貴大再次撲向鄧玉嬌時,鄧玉嬌持刀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

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被鄧玉嬌刺傷右肘關節內側。

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黃德智所受傷情經鑑定為輕傷。

案發後,鄧玉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法醫鑑定,鄧玉嬌為心境障礙(雙相),屬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被告人鄧玉嬌犯故意傷害罪,免於刑事處罰。對於宣判結果,本人再次相信:

我國法律一定是公正的。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鋪墊了這麼多,回到白衣反殺男的案情。

從現場視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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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從後方追尾剮蹭了電瓶車,白衣男未按照正常人反應跳車逃生,反而轉頭質疑對方。

該情況有自殺傾向不符合正常人下意識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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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反殺男被崑山龍哥四人圍毆。一不逃跑、二不還手。他不知道自己有可能被打死嗎?

更能證明其有自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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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崑山龍哥持把長刀砍向白衣反殺男時,他仍未逃跑!

一個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不是嚇趴了攤在地上,就是看著長刀撒腿就跑。

白衣反殺男卻還是不還手,只是閃躲。更是坐實了其有自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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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費解的一幕發生了。

白衣反殺男在追打崑山龍哥後,一不逃跑、二不報警、三沒嚇壞了癱坐地上、四沒返回扶起自己的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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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卻返回到不屬於他的寶馬車上打開車門,將長刀放了回去。

這是什麼思考邏輯?!本人看了三十遍視頻都沒想通。

歡迎心理學專家做專題研究。只有精神病人的行為是讓人看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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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結合白衣反殺男哥哥陳述其家庭情況。

父親才去世。母親也患病。離婚。大兒子患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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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據梨視頻

換位思考。他怎麼會不抑鬱?!他怎麼會沒有自殺傾向?!

所以,本人認為白衣反殺男具有嚴重的心境障礙。

當然這需要法醫的進一步確診。

白衣反殺男應該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白衣反殺男無論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亦或者故意傷害罪,但他都有

心境障礙(雙相),屬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應免於刑事處罰。

當然,我說的不算,一切要看法律的裁決。對於未來的宣判結果,本人永遠相信:

我國法律一定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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