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开车不礼让学生,是师德缺失吗?如果没有师德是否还有继续当教师的资格?

秋天的红叶88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由此看来,来看,开车不礼让行人(不仅仅是学生),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第一条“爱国守法”和第三条“关爱学生”来看,该教师的行为都是触犯的。绝大多数地方都建立了“师德一票否决”制度,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该教师的行为,确实就是“师德缺失”的表现。

但三水三心对此,还是有一定的不同意见的,为什么呢?三水三心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师德不应成为教师身上的“枷锁”》谈论这个观点: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应该泛化,也就是说,不能将社会公德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这是对师德的矮化,也不应将教师这也道德等同与社会公德——这是对师德问题的泛化。在那篇文章中,我还特意提到:你骑车开车时,你只是一个社会公民,闯了红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即可,不应因教师而加重或减轻处罚

所以,我以为,一般的违法,要用来说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第一条,然然后用“师德一票否决”来处理教师,是不科学的——这样一来,我敢说,没有几个老师没有触犯过!

但这件事情上,三水三心却以为,该教师的行为,确实是“师德缺失”,我以为,应对该教师,予以更加严厉的惩罚,那又是为什么呢?

原因只有一点:作为教师,甚至只是作为一个一般的成年人(某种程度上,即使是一个孩子),都应该非常清楚,开车抵着学生的腿蹭路,是非常危险的举动,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的恶性伤亡事故!也就是说,从犯罪心理学上来说,这种行为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想一想,前一段时间,一开宝马的女司机,操作失误导致多名学生受伤!要知道,从视频中看,一发生事故,该司机急忙救助,可以知道,她纯乎是操作失误!可这起抵着学生腿蹭路,明显是主观故意——即使没有,那也是罔顾学生安全的行为啊!只是,宝马女司机造成了学生严重受伤的后果,而这起车抵学生腿没有撞到学生罢了!

如果单纯看行为而不看结果的话,这起事故,比宝马车事故,严重多了!

你想,作为一个教师,连学生的安全都不管不顾,还有什么呢?

我想,我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确了!


三水三心


山东菏泽女教师开车在经过一小学门口时,没有礼让学生,用车头顶开过往的学生前行。

事件已经处理了,该教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罚了五十元钱,扣了三分。并通过视频、微信等向家长和学生道歉。当地文明办也扣了女老师的学校文明单位参评分数。



当地教育局没有做出回应,这次教育局不给女教师处理,我认为是对的。这是女教师在社会上的行为,不是在学校,根据违反的行为,由对应的相关单位处理是对的,不能因为主角是女老师就啥都扯上她的职业,进行道德绑架。


想必大家都非常了解前一段时间的热议人物高铁霸座男孙赫,他也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罚了两百元,并通过视频向公众道歉。也没有说他的这种社会行为要影响他工作。

最后我再说一下:每一个人包括教师没有谁一生不出错的,对应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是没错,但是不要道德绑架。做为教育局不必插手这件事是对的,我赞同这样的做法。


采山时光碎片


开车礼让行人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的美德,不仅仅是教师。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那位老师是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礼让那位学生的? 那位老师是一贯不礼让还是这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礼让? 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扯上师德两个字。

即使没有礼让,也不代表这位老师就没有师德。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如果这位老师一贯对谁都不礼让,那我就只能说这位老师有问题了。的确有失师德。现在全国提倡礼让行人,作为教师更应该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好榜样。

但如果这位老师平时都礼让行人,唯独这次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礼让这位学生呢?就因为他是老师而那位是学生我们就马上对号入座地指责他没有师德,恐怕有点无限上纲了。这样不好,对那位老师有失公允。

现在的人们需要学会冷静。


归国华侨赵老师


我不喜欢骂人,一辈子都不喜欢骂人,骂人有省自已的形象,今天实在忍不住了,提问题者,这话问的就是放屁,开车礼让是一种美德,大家都应该礼让,为什么偏偏老师要让字生,这不是放屁,我还能说你什么呢。难道老师低人一等,见什么人都得老师让别人,提问题者已经成了攻击老师的疯子,实在太可悪。这种悪毒的问题,没有回答的必要。


马万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网上看到的这个新闻,情况大致是这样的: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一学校门口,天正下着雨,一辆鲁R15V76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不但没有礼让过往学生,反而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推土机一样给自己辟开了一条路。据后续报道,驾车的张姓女子为一名小学教师,今年22岁。该女子因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部门已对其课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据称,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向学生和家长表示歉意。

所以,结论是这名教师已经不单单是“师德缺失”的问题了,她的行为已经“违法”。而且,她的行为表现出的是对生命的漠视,就其违法的具体情节而言,她所受到的处罚过于“轻描淡写”。教育主管部门可对其予以“二次处罚”,甚至可吊销教师资格,以儆效尤。

最近有几个有一定联系的新闻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有两个分别是在高铁上“霸座”的,一个是在瑞典旅游面对警察在酒店里撒泼打滚的。从披露的情况看,霸座男孙某和打滚男曾某都确定属于知识分子;另一位霸座女伶牙俐齿,说她曾受过高等教育也应该大体没错。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所谓的“精英人士”本该成为大众学习的楷模、人人效法的榜样,其行为为什么却让人大跌眼镜,竟然表现得这样自私而不知廉耻?

有人说,我们的教育正在在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从包括题中这位张某这些人的表现看,确实!但又不仅仅是“利己”!因为“利己”,也应该在不伤害、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也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这应该包括对道德失范和违规、违法的处理的这种特殊教育方式。

最后归纳一下吧。加大对让那些道德失范和违规、违法的人惩罚处罚力度吧,处罚一次能让他们终身都长记性!

让我们这些普通看客,也都能在生活中严于律己,不仅仅是在对待别人的事情时当一个义愤填膺的键盘侠。

与您共勉。


牟山花下客


我觉得要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才有发言权。一些大的学校放假时,门口学生疏散的时间可能都在近一个小时,真正能等一个小时再开车走的人估计不多吧。我想大多数开车的人会选择随着人流,缓慢通过拥堵路口。用车顶着人走肯定不好,一边顶着人,一边狂按喇叭的人更加素质低下,但万一人家有不得已的急事呢,这就得另当别论了吧。退一步说,一个人的好坏或素质高低应该全面的来看,不能因一时,一事就以点代面,全盘否定,要不然,这世界上还能有高素质的人么?再退一步说,就算这个教师确实素质不高,也应该由相关部门经过客观公正的全面了解后,再给出处理,仅仅因为这一事,或者媒体大众的关注就处理,那国家还要法律干嘛,直接凭爱恨喜恶处理得了。法治还是人治?


迎风6253


小便提问这么严厉的问题,有点咬屎橛子打提溜的嫌疑。首先,这是个个例,其次,既然在学校门口,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在某时间段需要有人指挥交通,再者,该路况是根本没有斑马线,再加上一直等待学生通行,但哩哩啦啦的过路方式,估计半个小时无法移动,最后,小便上纲上线,提升这么高的高度来看待问题,应该有几种猜想:首先,小便属于愤世之人,对所有的看不惯都上纲上线,站在领导的高度来俯视问题,其次,小便白痴,再者,小便就事论事,并无恶意,只是想通过舆论,改善交通环境和提高国民素质,然后,小便借题发挥,置人于死地,最后,小便想为社会做贡献,只是眼界不够,对问题看不通透,没有看到管理缺失这一层才是发生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

另外,人非圣贤,岂能无过!错而改之,善莫大焉!得饶人处且饶人。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以此为鉴,照镜子,正衣冠,从我做起,改掉这样的不良习惯,对别人的犯错,能给予机会改过的,也要抱宽容之心,不应该这样吗?


泡泡OoOoOo


事件过去有不少天了,我来说说我的看法,请不讲理式喷的绕行,不谢!

该事件是个典型人车矛盾!随着近些年汽车消费的普及,人车矛盾越发突出!我认为本案不是判断题式非此即彼哪么简单!是人车矛盾在学校附近的集中体现,生活工作在附近的人对些身有体会。相对落后的交通道路及交通观念,让这种矛盾在不断上演,对于学校附近的这种矛盾,简单粗暴的处理无济于事。如果简纯强调车让人,对长期工作生活在这区域的人也不公平。现实生活中青少年交通意识淡薄、冲动……路上横冲直撞;多车多人并行从众式霸占公路的;多人站在路上聊天打闹无视他人通行的;是时常发生的。当然还有大人,我每天接送上小学的孩子,校门口的秩序也是乱成一锅粥,一些老年人行动本来就慢,却偏偏领着孩子就走在路中间(包括不急上班的年青人和全职家庭主妇),甚至见熟人还聊上几句,还有索性就原地不动说开了,后边着急上班的青年家长都快急跳脚……所以说讲起理三天三夜也扯不清。我认为真正有益的是正视人车矛盾,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改善交通道路,优先改善像学校这种人员密集地区。2.学校应积极想办法改变上学放校时车辆人员集中的矛盾,想办法人车分流,有条件的大型车辆走一个门,自行车行人走一个门。条件一般的可以设车辆通道和行人通道。3.像学校这样的单位,可以对各年级上学放学时间稍做十分钟左右的整体,不要集中一个点,从时间上分流,避免人车过度集中。4.加强交通意识,倡导和谐互让的出行。减少人车彼此相互干扰。

所以,今天光讨论老师车辆礼让学生,其实意义并不大,无用置疑那个女老师车辆愣从学生群中挤出道的行为是不对的。但光是处罚处理解决不了人车矛盾。每次新闻里评论中的动不动打生打死,实际上不仅解决不了问题,推动不了文明进步,反而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们每个人的道德都经受不住末日审判式的灵魂拷问!不要轻用这种拷问去拷问任何人的任何行为。不然你只能看见人性的恶!和现实的冰冷!


恨月101645561


畜牲,没有公德心。他整天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自己可能年纪大、不是小孩子了,所以就可以凌驾一切、藐视一切。就如同公检法要求老百姓遵纪守法,自己却凌驾于法律之上。可恶至极,没有言语形容。这个人的很多问题就出自于教育、教育腐败、老师缺德、素养低。什么狗专家学者,昨天不干正事、天天干坏事、蛊惑人心,唯恐天下不乱。连人都不配做,还什么专家教授。


君欣玉液


礼让行人是一种文明和素质的体现,需要在全社会倡导!不仅仅是教师,每个公民都应该需要这样做。当然在现实时候中有些人可能做得不够好,应该提出批评,但不要和职业行业绑架!如果有人认为教师没有礼让学生就是没有师德,并且还要上纲上线;那么请问:按照这样的逻辑,那些没有礼让行人的、其他行业的人是不是缺少了“人德”?是不是也要剥夺他“做人”的权利和工作的权利、甚至开除公职?!在现实时候中,总有一些“人”,喜欢用放大镜照和“照妖镜”照教师,喜欢用“圣人”的道德标准要求教师,却喜欢用“贱人”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这样的人,才是居心叵测、其心可诛!(欢迎大家点评、点赞、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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