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收購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將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郵科院”)的全部股權無償劃轉至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科”),導致中國信科間接持有本公司44.12%的股份。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收購已觸發收購人要約收購本公司股份的義務,中國信科需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相應要約收購義務。

2、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後,烽火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烽火科技”)作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作為本公司的最終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中國信科成為本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本公司於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東烽火科技的通知,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與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組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8]54號),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郵科院”)和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信科研院”)實施聯合重組,新設中國信科,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將武漢郵科院與電信科研院整體無償劃入新公司,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6月28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烽火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實施重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033]。中國信科於2018年8月15日設立。

本次無償劃轉前,中國信科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無償劃轉後,中國信科通過武漢郵科院間接持有本公司285,748,311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4.12%,成為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但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國務院國資委。

本次收購尚需中國證監會豁免中國信科因本次收購而觸發的要約收購義務。

二、所涉及後續事項

本次收購的詳細內容,詳見同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

上述股東權益變動事項涉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收購報告書以及豁免要約收購等後續工作,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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