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变晒谷场?丰收是好事,但也别违法!

秋天,又到了大片稻谷金黄的季节。放眼望去,田野一片金黄,看来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公路变晒谷场?丰收是好事,但也别违法!

这样的光景,可乐坏了农户们,但是这样的行为,可不让大家舒心。

公路变晒谷场?丰收是好事,但也别违法!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柳工大道柳工挖掘机公司南门门口,有农民在马路上晒谷子,占了整条马路的2/3。从图片上看到,农民私自在马路上晒谷子,占了2/3的马路,许多大车通行受到阻滞,严重影响了交通。

网友称,这条路上一边是柳工挖机公司,另一边是银翔汽配产业城,都是大车进出,现在农民占了一大半马路晒谷子,大车进出严重受到了影响,并存在许多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说~

阿伯!这样晒谷子违法的啵!

相关案例分析

【案情回顾】2016年6月2日,马某在自家门前的县道上晒小麦。谢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该路段,由于小麦打滑,加之车速较快,随后撞上同向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致王某倒地,身上多处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轮摩托车亦未投保交强险,遂认定,谢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住院花费11.2万元,后因赔偿问题,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谢某、马某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17.5万元。

【法律分析】本案中,谢某无证驾驶无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公路法第4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马某占用公用道路晒粮违反了公路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综合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各方的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大小等因素,判决谢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马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占用公共道路晒粮违反公路法规定,农户们赶紧收拾谷物撤离公共道路,以免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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