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芦溪交警向全县市民发出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文明交通 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芦溪交警向全县市民发出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文明交通 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芦溪交警向全县市民发出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全县市民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县已经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芦溪交警特向全县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有序停放,不得在停车泊位以外的道路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停靠在人行道划定区域,客、货三轮摩托车应按交警指定位置停放。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证照齐全,不得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不强行加塞;驾驶员不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斑马线前应当礼让行人,夜间会车应主动关闭远光灯。

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员载人、不加装晴雨伞,等候红绿灯时不得越过停止线。

四、行人过马路应走斑马线,通过红绿灯路口应遵守人行信号灯。

市民朋友,“芦溪因我而文明,创建因您而成功”。每个市民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人,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创造平安、畅通、文明、共享的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增色添彩。

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

文明交通 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芦溪交警向全县市民发出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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