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倡议书
平罗县三年来平均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1361起,占全部事故总数的30%,电动车死亡事故也占相当大比例。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多为不走非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转弯不让行、闯红灯,公安机关将开展专项整治。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安全出行!
电动车行车规则:
1.电动自行车上不得载人;
2.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就在道路右侧行驶;
3.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5.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6.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禁鸣道路及其环线区域范围内鸣喇叭;
7.不按规定行驶,交警可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一点不经心的小失误
都有可能造成一生的大痛苦
各位非机动车驾驶员
请谨记电动车行车规则
做一名合格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打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交巡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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