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宜家杯子爆炸崩斷門牙女子索賠百萬,宜家堅稱「不是我們的」

「法制」宜家杯子爆炸崩断门牙女子索赔百万,宜家坚称“不是我们的”

北京市民王女士稱,其使用宜家一款玻璃杯喝水時,水杯突然爆裂,將其炸暈並致門牙炸斷,嘴唇炸傷。王女士認為玻璃杯存在嚴重缺陷,遂起訴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索賠100萬餘元。記者獲悉,10月23日,北京二中院做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宜家賠償傷者王女士各項損失4萬餘元的判決。對此,王女士告訴記者,接受終審裁定,但宜家作為跨國家居零售業巨頭,在一審二審開庭時均否認被炸玻璃杯是宜家銷售的,這一行為令人寒心。

「法制」宜家杯子爆炸崩断门牙女子索赔百万,宜家坚称“不是我们的”

原告王女士

玻璃杯爆炸炸斷門牙,女子起訴宜家索賠百萬

王女士稱,2017年5月20日凌晨,她在玻璃水杯中倒入涼開水準備飲用,杯子剛舉到嘴邊時,突然爆裂,將她當場炸暈,失去知覺。醒來後,王女士感覺疼痛加劇,摸到嘴角流血,一顆門牙斷裂。而這隻玻璃杯是王女士於2016年6月28日從北京宜家西紅門店買的,品名斯黛納,一直當水杯正常使用。

北京口腔醫院診斷記錄顯示,王女士就醫時右下唇腫大,唇內可見2.0×1.5釐米的創傷面,一顆門牙的牙冠折斷露髓。由於唇內傷口較深,醫生為王女士的下唇做了縫合4針處理,受損門牙試行RCT+冠修復。

“我先後去醫院就診共計十二次,面部至今仍留有疤痕需要修復。此外,因爆炸產生失眠、焦慮、驚懼等症狀亦有數次前往尋求心理輔導。”王女士說,事發後,她多次致電宜家客服中心,但被告均敷衍了事,毫無誠意,遂將宜家西紅門店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退還購物款3.9元,並雙倍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0萬餘元。

一審開庭時,宜家則稱,王女士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玻璃杯是從宜家處購買,也無法證明涉案玻璃杯是否和王女士的受傷有因果關係。宜家還稱,經檢測,在冷熱溫差200攝氏度範圍內,這款玻璃杯無破裂現象。

大興法院對於王女士主張宜家承擔賠償義務的訴訟請求不持異議。但該院同時認為,從雙方提交的證據來看,無充分證據顯示宜家存在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費者提供的情形。

最終,大興法院一審判決宜家返還王女士購物款3.9元,賠償王女士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4萬多元。

一審判決後,王女士和宜家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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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玻璃杯在宜家仍有售

二審傷者稱賠償過低,宜家稱“玻璃杯不是我們的”

今年10月15日,此案在二中院二審開庭。法庭上,王女士表示一審認定宜家無欺詐與事實不符,涉案玻璃杯設計不合理導致產品存在不合理危險,未對危險作出必要的說明、警示,存在標識和設計缺陷,而宜家明知涉案產品存在質量缺陷仍然銷售,構成消費欺詐,因此應當雙倍賠償。而宜家一方則表示無證據證明王女士購買的杯子是從宜家購買的,並稱在網上有大量仿製宜家的杯子銷售。

此外,王女士表示此事件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陰影,一審判決宜家賠償4萬餘元數額過低,其中法院僅支持了一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明顯過少,因此要求撤銷一審判決並依法改判,支持其要求宜家賠償各種損失105萬的訴訟請求。

宜家也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宜家認為王女士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使用的玻璃杯系宜家銷售的,且未提供證據證明受傷與宜家所銷售的產品存在因果關係,因此一審法院認定宜家對王女士承擔賠償義務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宜家表示,王女士使用的玻璃杯不是宜家銷售的,“在網上有大量仿製宜家的杯子銷售”。代理人說。

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宜家判賠傷者4萬餘元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該案雙方爭議焦點有三,一是宜家公司應否承擔賠償責任,二是王女士要求宜家雙倍賠償的請求是否成立,三是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金額是否適當。

二中院認為,本案中,關於傷害發生情況,雖無直接證據證明損害發生過程,但王女士在就醫時的病情陳述、相關病歷記載的傷情、王女士向宜家公司及有關部門投訴反映的情況,以及在訴訟過程中的陳述能夠形成穩定印證,且根據王女士會員消費記錄,其確曾在宜家購買斯黛娜玻璃杯,本案損害事件發生後,宜家公司官方微博對此次傷害事件亦有回應,故王女士在訴訟中主張其在使用自宜家購買的玻璃杯時發生爆炸致身體受傷具有高度可能性。認為王女士要求宜家予以賠償的訴求成立並無不當,宜家所提的上訴意見法院不予採納。

同時,法院認為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應當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二是仍然生產或者銷售,三是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損害。

綜合現有在案證據,尚無充分證據證明宜家在銷售涉案杯子時具有明知、欺詐或者惡意的主觀狀態,因此王女士要求雙倍賠償的請求,法院難以支持。

此外,法院認為一審判決中,對於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並無明顯不當,因此王女士的上訴意見,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採信。

最終,二中院認為,王女士和宜家公司的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均予以駁回,維持原判。

追訪傷者:宜家堅稱“杯子不是我們的”令人寒心

“收到終審判決時,我長舒一口氣,終於是結束了。不管結果如何,終於結束了,可以還我平靜的生活了。”10月26日下午,傷者王女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近一年半的堅持,終於畫下了句號,接受法院終審判決。

“宜家是跨國的家居零售業巨頭,對於這樣一個我曾經深感信賴甚至近乎於崇尚其文化的企業,當他們的律師在一審、二審開庭時均說出:‘杯子不是我們賣的’的時候,我感到了從未有過的寒心、憤怒甚至噁心。”王女士說,自己是宜家的會員,註冊時使用身份證號、手機號進行實名制登記,

宜家可以輕易地調取到購物記錄,但是他們面對傷者提供的發票、小票仍說杯子不是他們的

“我看到了很多網友仍然對於玻璃杯是否會自爆,存在質疑。對此, 我真的很希望,能有專業的大咖和媒體,能站出來科普一下鋼化玻璃的自爆到底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情。之前我收集到的資料,僅是宜家的鋼化玻璃杯自爆就有 150 多起,這應該還僅僅是冰山一角。”王女士說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這一危險的存在,儘量避免危險的發生。

此外,王女士表示幸好自己保留了購買杯子的發票、小票、刷卡憑條甚至信用卡賬單,最終得以勝訴。“今後大家買東西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小票和發票,哪怕一個幾塊錢的杯子,誰知道什麼時候會成為你維權的有力證據呢?”王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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