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河南寨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国家对于液化气钢瓶的销售、运输、使用等都有一套严格规定。在严格监管下,为何还有人铤而走险呢?

分局河南寨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12月17日19时许,分局河南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可疑封闭货车,司机见到民警后故意闪躲,随后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停检查,并在车内查获13个液化汽瓶。经询问,徐某对非法运输液化气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现场检查、称重,钢瓶内含有液化气净重455公斤。现该人已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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