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你的电费将不能再加价收取 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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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你们成天说电价不到五毛钱,小区物业为啥收我家电费六毛多?都是“转供电”闹的!

何为转供电

因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等原因,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致使部分终端用户需向物业或产权管理单位缴纳电费,这些单位就叫做转供电主体,该主体管理下的终端用户都属于非直抄用户。

转供电主体:写字楼、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等

2018年11月1日起,对您的终端用户(即业主)要严格执行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不能再给业主加收电费。

业主 写字楼、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等

2018年11月1日起,您的电费将按照下表所示电价结算。

陕西省榆林电网销售电价表

今起你的电费将不能再加价收取 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怎么办?

共同协商,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也可暂按照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占总表电量的比例上限分摊。

以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表电费和向全体终端用户收取的分表电费差额为上限,不包含总表电费以外的人工费、修理费、资产折旧等其他费用。

如果11月1日之后,您发现还有违规收费的现象,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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