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eBay賣家接連中招,「for」等介詞侵權範圍擴大

亞馬遜、eBay賣家接連中招,“for”等介詞侵權範圍擴大

兩個月前,亞馬遜上的多位iPhone配件賣家發現自家listing因介詞“for”的使用問題被判侵權或被關。之後,問題介詞又擴展到了“with”,被整頓的listing也不再侷限於蘋果商品配件,另一些知名品牌也加入其中。如今,此類介詞的侵權問題開始在平臺間蔓延——它從亞馬遜延伸到了eBay。

今天,有eBay賣家表示:“eBay現在for什麼的全部侵權,別問為什麼。”這一言論一出,一些賣家便受到了驚嚇。原因不難猜測,以eBay平臺上的汽配產品為例,因適用汽車品牌等均為大牌,此前賣家們多在listing中使用“for+品牌”,這幾乎是平臺上所有賣家默認的編輯方法。如果該方法真的不被允許,不難想象各賣家將因此面臨的壓力。

8月份,亞馬遜上一些沒有加“for”的listing直接被關,而賣家為避免侵權在標題中添加的“for”和“with”等詞無故消失,緊接著相關listing就被平臺系統審核為侵權並下架,相關賣家一臉懵逼。

如果上述eBay賣家所言屬實,那麼蘋果手機殼等重點產品listing翻車幾乎是必然的,而服務於各大品牌汽車的配件商品也將面臨一場風雨。

小編進一步向爆料賣家瞭解到,“現在for Apple都被eBay強制下架了,原因是賣家賣假冒產品”。看來,蘋果產品的相關配件首當其衝受到了整頓。另一位賣家也表示,“我們公司也試過for ***,被告侵權了。”另一個重磅消息來自於另一位賣家,其產品中帶有“for Audi”字樣,產品被告侵權,該賣家表示,公司就是做寶馬等汽車替換件的,因此不會像一些賣家猜測的一樣是因為侵權品牌logo被判侵權,確認就是因為介詞“for”。

對於適用某一車型的配件,“for”是很合適的詞,但如果平臺對其整頓,那麼賣家只能考慮將其換為“fit ***”、“compatible”等字眼了。雖然流量將因此大減,但保住listing更為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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