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從粗放發展到精細管理

共享經濟從無到有的速度之快,是很多人共同的感受。

從共享單車、汽車、房屋,到共享知識、雲計算服務,共享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共享的概念也越來越熱。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手機應用軟件,如滴滴出行、ofo小黃車、螞蟻短租、途家、無界空間等圍繞出行、空間、生活等方面的共享服務應運而生,另一方面,時尚廣場、美食店鋪裡,雨傘、充電寶、甚至籃球等紛紛加入共享行列,為共享經濟的發展添磚加瓦。

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能,今年上半年,如火如荼的共享經濟引人注目。一邊是共享經濟引發各路資本競相追逐,不斷有追趕“風口”的企業紛紛加入,另一邊則因部分企業退市和相伴而生的社會管理問題引發爭議。

7月3日,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發佈《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意味著這一新的經濟形態發展從此有了規範和準繩。

圈地跑馬後,共享經濟如何建立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有待企業、政府的繼續探索。

共享經濟從粗放發展到精細管理

共享單車:清理“單車墳墓”不能簡單化

近日,一組共享單車堆積成山的照片在網上熱傳。照片拍攝者介紹稱,照片中的單車都是從廈門島上運出來的。記者瞭解到,因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廈門於本月初開展了第一輪共享單車清理整治工作,並計劃通過清理整治,減少一半島內共享單車存量。當地已經整治收回共享單車超過8萬輛。(11月27日《北京青年報》)

這些五顏六色、堆積如山的共享單車,帶給人們強烈的視覺震撼,也難怪網友稱其為“單車墳墓”。事實上這樣的“單車墳墓”不僅僅在廈門市才有,在國內其他一些城市,也同樣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所堆放共享單車數量的多少,規模的大小而已。

在城市管理部門看來,他們這麼做,不過是本著恢復城市環境的秩序為目的,解決城市車滿為患,亂停亂放的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共享單車墳墓”的出現,暴露出多層次的問題,既包括城市管理的短板,同時也包括共享單車行業在發展中存在的惡性競爭以及重市場佔有率卻忽視內部管理的問題。所以要想解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現象,同時又不妨礙共享單車行業的良性和健康發展,不給市民的交通出行帶來阻礙,就不能單純地依靠收繳和清理。

其一,城市管理部門在收繳共享單車,為城市共享單車“去存量,縮規模”的同時,還要做好和共享單車企業的溝通、交流以及協調工作,以避免這邊政府在大量清理共享單車,那邊企業為了搶佔市場又大量投放新的共享單車。這樣一來,不但政府所做的工作成了一種無用功,同時也會造成整體社會資源的一種巨大浪費。所以“去存量”的同時,還得避免“增新量”。

其二,政府在清理共享單車,或者說共享單車企業的車輛在被清理之前,雙方都要弄明白一個基本的事實,那就是城市車滿為患的表象之下,是不是還存在著共享單車數量分佈不均勻的問題。正如有網友所說的那樣,廈門島之所以出現了單車氾濫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信息反饋出現延遲,單車公司沒能及時調劑車輛的分佈,導致“多的地方特別多,沒有的地方又一輛都沒有”。如果是這樣,那麼政府簡單粗暴的統一清理,就會造成市民使用共享單車的不方便,不如引導和督促共享單車企業及時對車輛的分佈進行調劑。這同時也說明共享單車企業的內部運營管理出現了問題,需要做進一步的完善與改進。

其三,地方政府要針對共享單車的問題,儘快制定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對一個城市或地區共享單車的數量和規模,對被清理的共享單車如何處理,對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等等,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細則。否則像現在這樣,企業只管投放,政府只管清理,既可能影響市民的使用,同時大量的共享單車堆在“單車墳墓”不予退還,又會給共享單車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

(苑廣闊)

共享廚房:須在監管下“共享”

廣西南寧的一家生鮮超市裡,除了常規售賣蔬菜、水果等商品,三層又多了一項功能——“共享廚房”。共享廚房應如何監管?食藥監部門稱,如果只是借用超市場地及工具自己做飯,無須額外申請許可。衛生部門稱沒有食品相關監管職能。工商部門表示,將會反映給相關工作人員,再看是否屬於超範圍經營。(11月26日北京青年報)

超市增設“共享廚房”這一功能,原本是件好事,但多個監管部門把管理職能推得一乾二淨,這就有點不應該了。不管怎麼說,“共享廚房”也是一個以贏利為目的的項目,如果處於無人監管狀態,這就像當初搞“共享單車”等一樣,時間長了,會出現一系列問題。

對於食藥監部門來說,“共享廚房”雖然暫時只是提供超市場地和工具給民眾自己做飯,但這個場地畢竟是公共場所,如果不對民眾採購物食材進行監管,一旦出現了中毒等事件,那這個責任誰負?再說,“共享廚房”也不可能任何食材都不提供,民眾不可能自己帶油、鹽、醬、醋、糖等來加工吧。而且隨著業務的增加,超市為了掙更多的利潤,必定會增加提供食材等項目,食藥監部門如果不盯緊點,真有事時再去監管恐怕已晚了。

衛生部門稱自己沒有食品相關監管職能,這是事實,但公共場所的衛生防疫等是其重要的職能。試想,“共享廚房”衛生防疫如果不做到位,廚具、碗筷等消毒不過關,一旦有帶有傳染性疾病的人使用過,那後果有多麼可怕呀!而且,這個“共享廚房”可以提供親朋聚餐、搞活動展示廚藝讓人分享等。因此,對於“共享廚房”的公共衛生、防疫等,衛生部門不能以自己沒有食品監管職能為由,把自己置身於監管之外。

工商部門表示,將會反映給相關工作人員,再看是否屬於超範圍經營。這話聽起來也有點彆扭。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超市不可能有“共享受廚房”這一經營項目。“共享廚房”是一個新設的項目,肯定超出了經營範圍。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這家超市內出現了“共享廚房”,已經說明工商部門沒有監管到位。對於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的,工商部門有權讓其中止這類服務,促其補齊手續。

因此,對於“共享廚房”的監管,有關部門不能你推給我,我推給你,相互扯皮,而是應該聯起手共同進行監管。只有共抓共管,才能確保這一新生事物在操作的過程中不出現意外,才能讓民眾在“共享廚房”的同時,安全地享受自己製作的美味。

(胡建兵)

共享大巴:別搞法規之外的“偽創新”

11月22日,寧波街頭出現“共享大巴”。市運管局聯合市客管局、江北交通運輸管理處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緊急叫停這一項目。官方給出的答覆是涉嫌非法營運,將堅決取締。24日上午,寧波“共享大巴”運營方、大巴巴科技有限公司CEO莊啟達表示,“其實在項目上線之前,我們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該來的遲早會來。”

這就讓人納了悶了,既然知道這一天遲早會來,幹嘛還要任性上路?或者說,本來想打個擦邊球,沒想到擦出火了?

按照“共享大巴”運營方的解釋,“是用免費出行的方式來做這件事。提供信息,收取信息服務費,並不是車費。你可以理解成這是在打擦邊球。”但是這已不是打擦邊球。所謂擦邊球是這個球還沒離開桌邊,還在規則範圍內。而“共享大巴”不過是把收取車費換成了收取信息費,是新瓶裝舊酒,是偽創新,這和一家旅遊客運公司沒什麼區別,是打著創新的幌子逃避監管。

運營方說,請多給一點時間和空間。政府並非不給時間和空間,但前提是必須在規則之內。如果沒有規則,那麼可以多給時間空間,最後形成共同認可的規則。而已經有規則,豈能因為這是所謂的新生事物就法外施恩?至於有人質疑之所以叫停,是因為觸及了公交公司和某些旅遊公司的利益。這也不合邏輯。對監管部門來說,任何一方都需要公平競爭。不辦營運證,佔用公共道路資源,逃避各種應該繳納的費用,這不是正當的市場行為。

近日,面對逐漸擠佔人行道的共享單車,巴黎市政府準備以“商業用途佔用公共空間”的名義對共享單車進行徵稅。而在歐洲其他城市也在著手考慮建立共享單車的相關法律制度。在美國舊金山,市政部門稱共享單車與現有法律和特許經營協議相沖突,最後,小藍單車退出了舊金山。當初共享單車之類的新生事物出現,因為政府監管部門沒有經驗,同時又抱著對新生事物包容的態度,客觀上造成了共享單車的野蠻生長。而政府有了經驗教訓之後,自然要讓這一切迴歸應有的規則。相關企業可以不感恩,但也不能說“以前你都照顧,現在為啥不照顧了”而心生抱怨而任性。

在一個規則內,監管部門並非沒有弱點和缺點,也並非就沒有漏洞,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監督,促使監管部門改正缺點堵住漏洞,讓所有人和企業共享公平公正,而不是瞅著監管部門的弱點和漏洞先賺一回便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共享首先是公平公正的共享,而不是遊離於法規之外的吃小灶。

(丁慎毅)

信用免押:信用時代到來了嗎?

22日,芝麻信用宣佈,在初期可先行投入10億,通過引入保險、運營鼓勵等多種方式,為商家打消後顧之憂,以推動更多商家向信用好的用戶免收押金。(11月23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租賃經濟、共享經濟快速發展。但不管是租房,還是騎共享單車,用戶都需要繳納現金押金,這是租賃經濟、共享經濟的一種標配。而當租房客退房、用戶停止使用共享單車時,退還押金卻成為一個大難題,並不那麼順利。不少房東以各種理由、藉口扣押金,不是全額退還押金,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平臺等共享經濟企業出現經營困難,乃至破產倒閉,用戶的押金徹底打水漂,有去無回,給用戶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少則幾十元,多則幾百元、上千元。而且,用戶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成本太高,一旦押金有去無回,用戶基本上是束手無策,只能自認倒黴。

實行信用免押模式,免除用戶繳納的現金押金。毫無疑問,這直接減輕了信用係數高的用戶的經濟負擔,像在租房時,就相當於前期少支付一個月的房租,在一線城市就是幾千塊錢。而且,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消除和解決租賃經濟、共享經濟中日益增加的押金糾紛問題。當租房客停止租房,用戶不再使用共享單車時,不需要退還押金,也就不存在發生押金會打水漂問題的可能性。從這個角度說,對用戶而言,信用免押是利好模式,有利於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再者,信用免押並不等於對用戶喪失了約束力,相反所產生的約束效果可能比單純的現金押金更有成效,解決了信用社會建設的一個大難題。換句話說,信用當錢用,能起到更加有效的文明引導作用,逼得人人重視自己的信用,反過來有利於租賃經濟、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

按照信用免押模式設計,如果用戶在接受服務時存在違法違規、不文明等行為,就會影響和降低自己的芝麻信用指數,進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受到種種限制。比如,房東很有可能不將房子租給芝麻信用係數低的房客,讓他租房困難。另一方面,信用免押有一定的准入門檻,只有信用指數高的用戶才能享受到信用免押的待遇,信用指數低的用戶仍然要採用繳納現金押金的模式。如此在客觀上就對用戶產生了一種無形的約束力,倒逼用戶為了維護和提高自己的信用指數,更加重視自己的行為可能對自身其他信用活動產生廣泛性影響,避免出現失信行為。比如,騎共享單車不敢亂停車,減輕共享單車平臺的管理成本。

可見,信用免押不只是打破了原有商業模式裡用押金解決信任問題的思路,為租賃經濟、共享經濟提供了新的動力,更是在提升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和信用體系的完備性,助推信用時代的到來。

(張立美)

“電子商務立法”正當時

在一片“破紀錄”的呼聲中,今年的“雙11”落下帷幕。天貓“雙11”全天成交額1682億元,“京東11·11全球好物節”下單金額突破1271億元……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舉世矚目的同時,電子商務野蠻生長帶來的問題也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自2013年啟動立法以來,電子商務法草案就一直備受各界關注。(11月27日《光明日報》)

電子商務領域日新月異,新業態、新技術層出不窮,但我國的電子商務環境很不完善,突出的表現在金融支撐體系不足及社會信用體系很不健全等,特別是法律的制定還沒有及時跟上電子商務現狀。不可否認,電子商務新業態、新技術確實很難讓法律能跟上。法律落伍必然會導致電子商務不規範發展,電子商務法如果再拖下去,勢必會拖了電子商務發展的後腿,同時也使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得到應有的保護。電子商務領域雖然各種新業態、新技術還會不斷出現,但電子商務的基本模式、基本類型已形成得差不多了,因而,電子商務立法應該是正當時。

電子商務立法最大的挑戰是技術發展太快,業態變化太多。但不管電子商務的業態和模式等有多大變化,萬變不離其宗,其本質或目的是不變的。看清的業態要在規範中發展,看不清的業態要在發展中規範。除此之外,還要在促進發展和規範秩序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除了鼓勵,還要包容,為創新和發展留有空間。完全可以把共享經濟、社交電商等納入不同類型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中,譬如:共享經濟可以歸為“自建網站經營者”等等。只要立法部門在該法的制定過程中時刻注意保持定義的開放性,使它能夠容納電商領域新出現的商業模式等等,一些新業態的發展不足以對這一框架造成衝擊。

有人認為,法律應該是具體明確的,而電子商務具有開放性和不確定性、抽象性的特點,如何在具體規則和抽象原則之間尋求平衡,這要看立律制訂者的智慧。一部法律的原則性始終都是相對的,一部好的法律應該努力做到原則性和具體性的結合、前瞻性和現實性的結合,既抓住電子商務當前交易中的根本性問題訂立規則,又儘可能開放包容,解決新業態產生的問題。譬如:總則和關於主體分類的部分保持了開放性,涉及電子商務平臺權利義務責任和知識產權保護的部分,則應該有非常具體、規範的規定。另外,即使有的問題沒有預料到的,但完全可以在實施可程中,通過頒佈實施條例、具體解釋、司法解釋等,進一步細化實踐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

電子商務立法必須堅持在保護和促進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同時,更應該側重維護民眾的利益。應明確破產後押金應優先清償消費者。應該將預付款進行第三方託管等;應該明確只要是通過互聯網買賣商品、提供服務,就應該符合交易的特徵,都應該納入電商法範疇,包括微商等。因為,目前打著微商旗號,賣假貨、三無產品甚至傳銷的情況,還比較多。還應該明確,“下單”就視為合同成立、網絡平臺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等等。

電子商務的跳躍式發展已不允許我們等待原有法律制度完善之後再考慮電子商務的立法問題。21世紀的競爭是高新技術的競爭。發展電子商務,已不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關係到國家經濟生存發展的又一次嚴峻挑戰。因此,電子商務立法不能再等,也等不得。目前已正當時。電子商務立法必須具有超前性和獨立性,才能打消人們對電子商務交易安全性的恐懼心理。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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