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办下发小贷公司互联网小贷业务分类处置及验收工作通知

2018年4月18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分类处置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该文件要点如下:

一、此次发文的对象为128家小贷公司中的13家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

二、要求前述13家小贷公司自查,不合规者需要整改。

三、完成整改工作者,最迟于2018年4月20日向深圳市金融办提交验收申请。

四、验收通过者在经营范围增加“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

五、验收不通过或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小贷公司,给予1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贷款发生额同比不得增加,并随时申请整改验收。

六、验收内容:

1、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金发〔2013〕6号)所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标准;

2、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符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的相关要求;

3、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风控能力及合规经营情况。

七、13家小贷公司名单:

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顺丰合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安信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