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上线民意讨论平台,第一期: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

滴滴上线民意讨论平台,第一期: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

今天(2018年11月2日)滴滴上线试运行“公众评议会”,针对他们公司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滴滴介绍,“公众评议会”试运行期间,每个话题开展7天的讨论。

“醉酒乘客独自乘车能否拒载”

滴滴“公众评议会”第一期的话题是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

针对这个话题,滴滴给出了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1:乘客李先生参加聚会痛饮一番之后,独自打车归家时因意识模糊被司机拒载。后他断片熟睡在街边,醒来后发现钱包、手机都不见了。李先生认为这些经济损失是司机拒载造成的,就此向平台投诉,并要求司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乘客李先生:“我都喝醉了,司机怎么可以拒载我?”

案例2:车主王师傅接到一位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乘客上车后倒头就睡。到目的地后,王师傅一直无法叫醒乘客,只能边计费边等。20分钟后,乘客醒来,向平台投诉王师傅“不及时结束计费”且不愿支付车费。此后,因车内酒味太大,王师傅又被下一位乘客投诉车内环境差。

王师傅:“太冤了,喝醉的乘客一个人打车,能不能拒载?”

正反两方观点

给出案例之后,滴滴列出正反两方各三个观点。

可以拒载的观点:

1、醉酒人神智不清,常指错路,需他人陪同

2、醉酒人呕吐在车内,难清理,影响他人乘坐车辆

3、醉酒人情绪不稳定,易引发纠纷,人身冲突

不能拒载的观点:

1、司机难以准确判断乘客醉酒程度,容易恶意拒载

2、留醉酒人独自在街边,可能会造成醉酒人受伤

3、醉酒人在乘车时闹事,司机可将其送至附近派出所

滴滴上线民意讨论平台,第一期:司机能否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

截止目前,绝大多数人认为可以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

相关规定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自2016年12月21日起实行,该《细则》第二十二条:网约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五)严格按照网约车平台生成的订单提供运营服务,不得拒载或中途甩客。

明确规定了不得拒载,并指出没有指出可以拒载的情况,因此滴滴的这期话题讨论明显违反了该《细则》。

但在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则明确规定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条例》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

(一)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二)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三)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四)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五)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

看来滴滴发起这样的话题讨论,也实属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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