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冯志明获刑 公安部规范民警执法 呼格吉勒图迟来的告慰

​昨日 冯志明获刑 公安部规范民警执法 呼格吉勒图迟来的告慰

冯志明资料图

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10月18日,内蒙古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对冯志明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局长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3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伙同妻子金焱(另案处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 891 091元;冯志明对34 428 288.28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私自持有、藏匿4支枪,549发子弹;擅自处分国有资产,将15万元售车款据为己有。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后被执行死刑。当时案件发生时,冯志明为专案组组长。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维持原判,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昨日 冯志明获刑 公安部规范民警执法 呼格吉勒图迟来的告慰

呼格吉勒图资料图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家人随后获得近206万元国家赔偿。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2016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追责结果。同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证实,“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在呼伦贝尔受审。判决中并没有涉及“呼格案”的相关内容 ,而此前检方在起诉时也并没有涉及“呼格案”的任何内容。

虽然冯志明受审没有提及“呼格案”,但是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表示,冯志明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惩罚,接下来他们还要继续追究“呼格案”其他主要责任人的相关刑事责任。距离呼格被判无罪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现在李三仁一家的生活已慢慢恢复了正常。李三仁说,下次去给呼格扫墓的时候,他会把冯志明判刑的消息告诉呼格,“让他在那边安心”。

事有巧合,就在冯志明被宣判当日,新华网发出消息称,公安部为规范民警执法,发出《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重磅改革文件,放出5个“大招”。这些大招分别是:全面覆盖,打造公安执法制度体系;系统完善,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机制制约,源头严防冤假错案;工具支撑,倒逼民警规范执法;强化培训,考试不过不能办案。这五方面的细则里包括民警规范执法,有明确、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改革受案立案制度,建立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严防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安装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严格执行办案区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以此保障执法安全的“四个一律”规定。开展集中培训、实战演练、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活动,出台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担任县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列入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才库,作为高端法律人才,执法资格五年有效、期满重考等一系列举措。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有208.71万(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11.5万(人次)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3.51万(人次)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公安机关近年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有许多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为此,公安部将着眼长远、长期坚持抓这项工作,重成效、重巩固,以诚意和成绩取信于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