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郑州空姐遇害-温州女孩遇害,我们需要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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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莫焕晶被执行死刑,对各方面应该算一个暂时的交代!但是事件结束了,其影响远不应该就此结束吧!从郑州空姐遇害案到温州女孩遇害案再联想到杭州保姆遇害案,我觉得应该思考点什么:

1.首先一点我们应该明白,类似的案件不是突发的,只是借助网络的传播而显得能量巨大!而且事件经过都令人发指!

2.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这三起案件都发生在服务行业!

那么问题就来了,俗话说“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可是类似的事件发生了三次,有点不能让人理解!反应出来的问题其实就是一点:在追求利益的年代,道德素质被企业渐渐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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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抱怨政府为什么不作为?是,政府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年代,显示出的制度与法律跟进是滞后的!但是法律试用上的度是很难把握的,如果过松,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过紧的话,就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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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觉得一个社会和谐的发展,更应该靠企业的自觉自律,企业对自身发展的要求应该大于法律本身的自约,企业家应该是法律制定的第一座坚强堡垒,在没有自身道德自律下对利益的追求就是纯粹的野蛮史,是赤裸裸的罪恶史!所以当今社会的发展,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同时更应该加上在道德上的自律,以求未来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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