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歷史文化街區周邊新建築高度嚴格受控

《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記者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已制訂完成,並在網上公開徵求意見。與2010年的版本相比,新版本增加了多規合一、生態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地下敷設等更多規定,確定基本生態控制線,工業遺產將納入保護規劃,歷史文化街區等周邊新建建築高度將受嚴格控制,同時新建的各類管線敷設於地下空間。

修訂案中明確,市、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確定基本生態控制線,劃定生態底線區和生態發展區,積極構建生態廊道系統,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要求。城市總體規劃、縣域城鄉總體規劃等編制,應與土地利用規劃相統一、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

同時,根據修訂案,全市城鄉規劃應當注重延續傳統文化和歷史遺存,突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特色。五城區、其他區(市)縣的重要區域、重要地段,可以圍繞整體城市形態、公共空間、自然和歷史文化保護、交通組織等內容組織編制城市設計。具體來說,應按照保護傳統格局、整體風貌和文化內涵的要求,劃定保護紫線,嚴格控制周邊新建建築的高度、形態、體量、功能、色彩等,保持新舊建築的協調,並重點保護以下幾個內容: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特色風貌街區;文物保護單位、優秀歷史建築、工業遺產;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三個方面。

針對市政工程的規劃,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橋樑、隧道、地鐵等市政工程,相關市政管線敷設應當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實施、同步驗收。中心城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新建的各類管線應敷設於地下空間,架空的高壓電力、路燈照明、通訊、廣播電視、燃氣等管線應逐步改造為地下敷設,已按規劃實施的道路地下管線應同步入廊。(記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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