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召开“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


许昌市建安区召开“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


法制与新闻客户端讯(文图 /杨华 王杨)10月26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省级新闻媒体驻许记者站与许昌市的主要新闻媒体受邀参加。


许昌市建安区召开“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


会上,建安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卫民通报了建安区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及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情况,并回答记者的现场提问。

据介绍,2018年,建安区人社局坚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改革思路,围绕“巩固、提高、再提高”的主基调,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基础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建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提高后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根据省市部署,从2018年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统一由100元提高至200元。调整后,建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从200元到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部分随着缴费档次的提高依次递增。

建安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政策,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主动加实责任,强化落实,完善台账,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助力全区精准脱贫工作。今年来,建安区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且由区财政给予代缴,同时,政府仍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2018年,全区共有5907名贫困人口获得政府代缴,在行业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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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止2018年9月底,全区参保人员48万余人,当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4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目前,全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275人,发放养老金484.8万元,其中,60岁以上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共455人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政府又为其增发共计16万元特殊补贴。下一步,建安区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建安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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