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三无”自拍杆被起诉,长沙中院已受理390多件

因销售“三无”自拍杆被起诉,长沙中院已受理390多件

文丨 杨昱

“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我才晓得卖给客户的自拍杆是人家的专利产品。”10月10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怀化李先生一脸郁闷。他说,除他之外,还有5、6家通讯行的朋友也收到了起诉书。

从去年起,长沙中院现已受理以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盛公司”)为原告的诉讼案件390多件,大多是个体商户未经其同意,销售仿冒其专利产品的自拍杆。

与此同时,长沙中院以案说法,提醒广大个体商户在进货时,一定要确保每一项商品都有合法来源,这样才能避免相关的赔偿。

“三无”自拍杆质量差,已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我们的专利产品有三个特征,拉杆能伸长或缩短,夹齿能固定手机,还能折叠以便于携带。”源德盛公司代理律师傅巍巍表示,在2014年9月11日,其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201420522729.0,于2015年1月21日获得授权。目前,该专利处于有效状态。

据介绍,该专利产品是针对现有自拍装置收纳、使用需要临时拆分、组装,不方便携带等缺陷,提出了新的技术方案,使上述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一经上市,便在全国各地销售,销售量亦是逐步递增。可当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产品后,其销量出现了下滑。

“我们调查取证后,发现众多商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的‘自拍杆’,其技术特征与我们的专利产品完全相同,而且销售的价格低廉,质量极差,伸缩杆容易滑落,夹紧装置松动。”傅巍巍说,正品的售价一般在120元以上,其中凝结了专利创造人的智慧结晶,由于市面上大面积充斥着假货,专利权人只得诉求法院,来全面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因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两案一调解一宣判

10月10日,长沙中院接连审理了两起相关的自拍杆实用新型纠纷案,两名被告均来自湖南怀化,都是经营手机生意的个体商户。在庭审上,两名被告均承认销售了被控侵权产品,但都是作为赠品给客户的,也没将此作为盈利点。

因销售“三无”自拍杆被起诉,长沙中院已受理390多件

“这个自拍杆是顾客买了充电宝附赠的,厂家发货时也说这是赠品,就没有写进单据中。”李先生说,自己经营的手机店有50多平米,直至收到法院的传票,才晓得这个自拍杆是有专利权的,原告也未曾告知其这个不能出售。

“从怀化来趟长沙不容易,我们觉得成本太高,权衡利弊下,决定和原告方协调解决纠纷。”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以7000元来调解,李先生也当场进行了转账。

对此,另一名被告侯女士则选择了由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源德盛公司的专利权应依法得到保护,经现场比对,被诉侵权产品确为仿冒品,且侯女士也认可其侵权行为。由于源德盛公司无法证明自己的损失及侯女士的获利情况,侯女士确实不知此产品为专利产品,且怀化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法院判决侯女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源德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赔偿费用共计8000元。

释法:个体商户应确保每一件商品有合法来源

“之所以选择报道这两起案子,主要是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避免下一次被告到法院来。”长沙中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力夫表示,对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专利不同于商标,辨识起来难度大。比如一双名牌球鞋,经营者可以通过价格、进货渠道等多方面来辨识其真伪,但如果是一个杯子,其是否存在专利特征,一般很难察觉。

那么,个体工商户又该如何避免这类法律纠纷?实际上,法律上有一个制度,叫合法来源抗辩。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是否对侵犯原告的专利权不知情,善意的情况下(不要销售“三无”产品),而且能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有合法来源的,只需要停止侵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王力夫还建议原告源德盛公司应把更多精力放在打击源头上,而不是在几百件个体工商户的身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诉讼的发生,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王力夫法官认为,此案足以提醒正在销售该产品的商户,知晓产品有可能侵权,避免诉讼风险,规范经营,尊重知识产权,从而减少纠纷与讼争。

其次,传递倡导注重商业伦理和律师的执业伦理。不应当只选择起诉规模小、个体小商户,而是要打源头,打批发商。

第三,此案试图突破万元赔偿起点的底线。对于规模小、恶意小,处于相对落后地区、获利明显少于一万的小商小贩,在专利万元赔偿下判处,在商业维权与社会底层民生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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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次无效/盈利过亿/千场诉讼

一根自拍杆专利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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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专利的权书

2018年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第36795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专利号为201420502729.0、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专利权有效,预示着该实用新型专利经历了17次无效程序后依然有效。其16次无效程序集中在2016年至2018年之间,其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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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来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经查询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为港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得盛投资有限公司完全持股,其董事长为卢均先生,另外一家名称近似的公司--深圳市源德盛数码有限公司,其大股东为深圳市东方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该投资公司大股东同样是卢均先生。

因此,在查询专利情况时将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源德盛数码有限公司合并查询,查询其专利情况截图如下:

因销售“三无”自拍杆被起诉,长沙中院已受理390多件

从申请专利类型及名称上大概可知两家源德盛公司的专利申请基本上集中在自拍杆及其他相机周边产品,可见两家源德盛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上集中在此。

从2016年开始,以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大量的专利侵权诉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查询,以“源德盛”和“专利”作为关键词,有1615项查询结果,其中一审案件有1447项,基本上集中在2017年和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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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检索时,发现源德盛的诉讼标的维持在20-200万之间,实际赔偿数额基本上在10-100万之间,按此推算,自其获得此项专利权起,已经为源德盛公司获利亿元以上,究竟是创新者的福音还是生产者的噩梦,从一些搜索引擎及门户网站中搜索到一些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自2017年9月18日至今,该实用新型专利确实又经历了9次无效程序后依然有效,不知道该知乎文章作者作何感想,所以还是少立flag为妙。

2017年下半年有自媒体文章中讲没有无效不掉的专利,小编还记得当时有人评论让作者去查询这个已经被无效了10次的实用新型。

就此实用新型专利以及权利人所发起的诉讼来看,源德盛公司还称不上NPE,即所谓的专利流氓,只不过恰巧站到了风口上,至多能算个鲶鱼。

此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还有6年,想问问众多的自拍杆厂家、商家,你们还好吗?还有,你们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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