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城前鎮雨山暨「鯀殛地」考


鄒城城前鎮雨山暨“鯀殛地”考


 一、尋找夏朝代的祖先國遺蹟——姑蔑

根據現存先秦文獻,姑蔑是東方的一個古老國族,至春秋時期仍然有其族群活動的記載和遺蹟可考。《春秋》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杜預注:“邾,今魯國鄒縣也。蔑,姑蔑,魯地。魯國卞縣南有姑城。”《春秋左傳正義》卷二《校勘記》引“惠棟《春秋左傳補註》雲,‘蔑,本姑蔑,定十二年《傳》費人北,敗諸姑蔑是也。隱公名息姑,而當時史官為之諱’。”該書並對杜注“卞縣南有姑城”之文校雲:“釋文卞或作弁,按卞俗弁字。杜氏《釋例》土地名姑下有蔑字,《史記。孔子世家。正義》引杜注亦作姑蔑城。”是其認為《春秋》經文省姑稱蔑乃為魯隱公諱,而杜注姑城一名則脫蔑字。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同年此條下也注云:“蔑,魯地,即定公十二年之姑蔑,在今山東省泗水縣東四十五里之地。”楊先生贊成惠棟蔑為姑蔑避諱省稱之說,並指出:“《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引《竹書紀年》:‘魯隱公及邾莊公盟於姑蔑,’主作姑蔑。《竹書紀年》乃魏國史書,不必為魯諱,因不省‘姑’字亦證成惠說。”其說可從。

值得注意的是,今本《春秋》三《傳》中,對於隱公元年魯鄒盟於蔑之經文,《左傳》的記載與之完全一致,而《公羊傳》和《穀梁傳》文的“蔑”字俱作“昧”,則史籍中姑蔑又作姑昧。《釋文》雲:“昧,亡結反”。“昧,音蔑。”楊伯峻先生認為“蓋同意假借,猶戰國時楚之唐蔑,亦作唐昧。”[1]所言甚是,可知蔑音昧。二字的同音假借,為我們探討姑蔑的族源,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昧作為族稱又或為韋,韋屬古微部字,昧乃古祭部字,微祭合韻相通,故其人又可稱為蔑、昧、妹、沫、靺、韋、穢、滅。循此線索,結合文獻記載,我們不僅可以大致追索姑蔑族的源流,而且可以進而考察上古族群互動以至重組的史實。

清代學者王子襄《泗志鉤沉》根據以上史實記載:“顓頊封其庶子窮蟬於姑幕,徙封少典氏於顓臾,而以故地益姑幕。今治東南五十里有姑幕山……下有姑幕城。”……姑蔑是夏朝的祖先國。

直到春秋時期仍然有姑蔑的記載和遺蹟可考。《春秋》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杜預注:“蔑,姑蔑,魯地。魯國卞縣南有姑城。”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同年此條下也注云:“蔑,魯地,即定公十二年之姑蔑,在今山東省泗水縣東四十五里之地。”也就是現在的泗張鎮天齊廟村北。 這個地方,其實就是後來王獻唐先生在《春秋邾分三國考》中劃定的邾國疆域內。泗張鎮與鄒城市城前鎮相鄰。

公元前6世紀,孔子基於當時的一些證據認為古代夏王朝是中國的第一個朝代。此後中國人民世世代代都認為,夏是中國初次繁榮的偉大文明,開闢了從城邦制到帝國政權的偉大轉變。(來源:《尋找黃河之外的中國古文明起源地》,作者祝魏瑋、安爽,2009-8-24科學時報)

二、大禹治水是山區還是平原

大禹,“眾所周知”,這位家喻戶曉之偉大人物的最大功績,莫過於“治水”。治水有治水的難處,治水還有治水的困惑:他治的水是在平原治水,還是在山川治水?

《中國國家地理》2009年第10期第158頁,有一篇《古海岸線的秘密 “過去水世界”》(撰文 陳超群)就提出了“大禹治水的河海之爭”。以下內容來自該文,為了閱讀方便,排版略有變化。

《詩經》寫道:“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尚書》則說:“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按儒家經典中通行的說法,屬於中原的大禹曾與黃河進行了一場殊死的戰鬥——他三過家門而不入,甚至化身巨熊開山拱石,在漫長的歲月中馴服了這條狂躁的大河。《漢書》載:“河乃大禹所導也。”這裡的“河”即黃河。

那麼,“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一句,就是說,大禹治水的地方是在有山有川的地方。禹的父親鯀,治水的方法是“堵”,我們知道,如果在平原,治水如何可以堵得住!只有在山川才有可能對水患有“堵”的辦法。

我們再來回顧一下大禹治水的故事:帝堯的時候,發生了自然災害,洪水滔天。堯自己不會治水,他尋找能夠治水的人,四嶽推薦了鯀(音gǔn)。鯀居住黃河下游,有治水經驗,但是他負責治水九年,一事無成。帝舜上臺後,鑑於鯀治水無功,“乃殛鯀於羽山以死”,後來,任用鯀的兒子禹繼續治水並獲成功,這就是大禹治水。


鄒城城前鎮雨山暨“鯀殛地”考


三、“殛死”到底是怎麼個死法

“殛死”到底是怎麼個死法。《史記集解》的作者馬融認為“殛,誅也。羽山,東裔也。”孔安國認為“殛、竄、放、流,皆誅也。”那麼為什麼不直接寫“誅鯀”呢?中國古代關於殺人的詞彙不少,大辟、梟首、腰斬、車裂,還有更加變態一點的,鑿眼、輝耳、抽舌、潰腹,但是這些都不是“殛死”,中國歷史上除了鯀以外似乎也沒有誰是被“殛死”的,也就是說“殛死”是大禹他爹鯀的專利。

鯀生活的時代正是中國的軍事民主制時期,私有財產已經產生,氏族貴族千方百計把公有財產據為己有,別人不服,就開始對外征戰,如果勝利就能夠掠奪財富,如果失敗也能夠製造緊張氣氛,從而鞏固自己的權力。這個時期,整個社會風氣就是極度迷戀財富,認為財富萬能,人人都想侵吞公共財產,沒有人願意為整體利益著想。在這個人們私慾盛行的時候,鯀卻承擔來一件利國利民的公事──治水,不管鯀有多少治水經驗,也不管鯀多麼想建功立業,我們可想而知鯀會遇到多大的困難,人人不合作,處處受制約。看來,鯀需要的是生殺予奪的權力,就象戰場上的將軍一樣。

其次,治水的第一責任人應該是帝堯,但是帝堯這個人只關心自己的權力,對人民疾苦一點感覺都沒有,他最擔心的就是鯀在治水過程中掌握了太大的權力,從而威脅了他的地位,所以從四嶽推薦鯀的時候開始,他就對鯀挑三揀四,一方面他不得不任用鯀治水,一方面他又想不給鯀治水的權力,這恐怕是鯀治水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遠遠超過了洪水的威力。九年下來,鯀被折磨的精疲力竭,心力交瘁,早知如此,還不如多搶點公共財產呢?幹什麼事業?更不用提為民造福了。

再次,鯀好不容易熬到了帝舜上臺。但是帝舜這個人的見識遠在鯀之上,他深知帝堯儘管一無是處,但是他的無所作為恰恰使貴族們可以放心大膽地佔有公共財產,所以他非常好地完成了社會財富公轉私的歷史使命,儘管帝堯對此一無所知,但是他的“豐功偉績”不能否定。既然堯是不能否定的,那麼就只能讓鯀來承擔治水無功的責任了。鯀盼星星盼月亮盼來了帝舜上臺,結果萬萬想不到,帝舜讓他來承擔責任,由他對天下人作出交代。帝舜此舉確實也是出於無奈。

從禹的情況分析他們家族的性格,鯀應該是一個技術型人員,他認死理,不圓滑,做事實事求是,不貪汙不腐敗,也不會揣摩別人心理,可能還有點恃才傲物,甚至有點剛愎自用,但是他對治水沒有疑議,他懷著很大的希望一心一意地投入到了治水工作中,先是到處碰壁,接著堯從背後拆臺,最後舜又讓他承擔責任,他眼看不幹事的人發財的發財、致富的致富,他這個充滿理想要為天下造福的人反而流放羽山。他知道他這個罪名就是再過百年千年也不可澄清了,他簡直比竇娥還冤,他鬱悶,他不平,他義憤填膺。

究其原因,鯀空有一身才幹,但是不得其時,不得其勢,最終失敗。禹吸取了鯀的教訓,一手抓治水,一手抓權力,治水成功之日,也就是他面南背北之時,結果獲得成功。

《神異經》中說:“東方有人焉,人形而身多毛,自解水土,知通塞,為人自用,欲為欲息,皆雲是鯀也。”《史記正義》中說:“鯀之羽山,化為黃熊,入於羽淵。”看來,鯀最終是在老家的一個地方被囚居,被““殛、竄、放、流,皆誅也。”

四、古籍中羽山的具體位置

(周)庚桑楚《洞靈眞經》(四部叢刊三編景宋刻本)新雕洞靈眞經卷第一:在徐州舜典雲殛鯀於羽山蓋在東裔後屬魯國顔山之南面也。

根據以上記載,羽山應該是在現在的顏母山南面。

而顏母山南面的名山就只有現在被稱為“鳳凰山”的“雨山”山脈了。

(南北朝)範曄《後漢書》(百衲本景宋紹熙刻本)卷一百十一郡國志第二十一 :此南至湖陸祝其有羽山,殛鮌之山杜預曰在縣西南。

四庫全書中記載:《元倉子注》對羽山地點的註解有以下文字:

“羽山尚書禹貢在徐州舜典雲殛鯀於羽山蓋在東裔後屬魯國顏山之南面也莊子引此章雲北居?壘之山即此山是也”。《舜典》雲:殛鯀於羽山。蓋在東裔,後屬魯。

這也就是說,“殛鯀於羽山蓋在東裔後屬魯”,羽山就是在當時記載此事的時代之“魯國”的地域,而不可能是其他地方。

究其當時“魯國”及鄒魯地區的地方,我們發現,只有如今的城前鎮雨山一帶才是當年“殛鯀於羽山”的地貌特徵,及夏代的傳承特性。

五、《禹貢》中的證明

《書經·禹貢》中說:“厥貢惟土五色,羽畎夏翟,嶧陽孤桐,泗濱浮磬,”,而《書經·禹貢》其實是一部先秦時期的地理志,嶧陽孤桐,泗濱浮磬,在地域中相近,“羽畎夏翟”的地方距“嶧陽孤桐,泗濱浮磬”就不該很遠。根究以上考據,今天的雨山,就是“舜典雲殛鯀於羽山”的羽山。夏禹父鯀,因封於崇 ,故稱。《竹書紀年》捲上:“(帝堯)六十一年,命崇伯鯀治河 。”《國語·周語下》:“其在 有虞 ,有崇伯鯀 。” 韋昭注:“ 崇 ,鯀國。伯,爵也。”《漢書·楚元王傳》“昔者鯀 、共工、驩兜 與舜禹雜處堯朝” 。唐顏師古注:“ 鯀,崇伯之名。”而城前現在的“大崇村、小崇村”就是當時鯀為“崇伯”的封地。(作者:董偉 馮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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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圖可以證明,羽山的位置不可能是現在的東海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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