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惩戒的教育最终害了谁

无惩戒的教育最终害了谁

(怕摊事儿不敢管学生,老师越来越胆小)

日前,湖南株洲的一件事引爆舆论。位于株洲县渌口镇的百年名校株洲育红小学三年级某班一位女生因迟到被年轻的何姓女教师罚站几分钟,该女生竟然马上打电话给她父亲——渌口镇派出所副所长,这副所长竟然开警车带几个警察直闯学校教室,把何姓教师带到派出所,关进审讯室长达7小时。

事情曝光之后,网上群情激愤,质疑、声讨这位派出所副所长的作为。有关部门迅速跟进,据说这副所长已经被停职,纪委、公安、教育等部门介入调查。

人们对这件事的关注基本都集中在“公权私用”上,蓑衣翁认为,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这件事反映的是教育失去惩戒权之后的恶果。

这件事面上的经过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我们不妨从另一个层面来分析一下。这个女学生才小学三年级,应该不会超过10岁,小小年纪,迟到了被老师罚站几分钟,应该没多大问题,可这孩子竟然能打电话给她的父亲告状。这里面就有这么几个问题值得思考:其一,她怎么打的电话?她上学时带有手机吗?还是该小学里面的固话很多很方便?其二,她为什么要给家长打电话?她认为受到欺负了吗?其三,如果她的父亲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头百姓,她还会打电话吗?其四,遇到一点儿不顺自己意的事情就给家长打电话,是不是她家长教的?

这里面所包含的“特权意识”我们暂且不论,我们来关心一下对孩子、对学生的教育问题。

在这位父亲的心里有一个标准,那就是自己的孩子不能受半点委屈,而那么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惩戒”都算是委屈自己的孩子。从他女儿的表现来看,肯定也是得到了父亲这方面的真传。

这仅仅是一个个案,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都向我们宣示了一个事实——教师失去了传统的“惩戒权”,而教育放弃了或者说是被迫放弃了“惩戒权”。

就以株洲这次事件为例,有很多媒体批判抓老师的副所长,依据是这位何老师的做法并不违法,最多是个“师德”问题。你看,最后还是给老师留了个“师德问题”的尾巴,这帽子也不小哇!怎么办?迟到就迟到,不管了,随他去吧!

过去教师的“惩戒权”就是一把尺子,称为“戒尺”,学生犯了错,就要被打手心。新中国建立后,“戒尺”消失了,但惩戒还在,最常用的就是罚站了,还有罚跑、罚蹲、罚在全班检查等等手段。这里面有一些“体罚”的成分,渐渐受到人们的诟病。后来“爱的教育”“赏识教育”占了上风,人们的维权意识也逐步强化,教育主管部门也开始收紧学校和教师手里的“惩戒权”,“不准体罚”、“不准让学生停课”、“不能开除学生”、“不准做有损学生人格的事情”等条文出现在了“红头文件”里,教师的“教育”只能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劝说”了。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看,“惩戒权”丧失,对遏制一些有过分体罚行为的教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让广大的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缩手缩脚,尤其是在小学和初中,基本是不敢放手去管。稍不注意就会惹祸上身,谁会去找这种不痛快呢。这次株洲的这位何老师恐怕没有想到罚迟到学生几分钟的站就会被学生家长抓进派出所吧,要是事先想到会有这个后果,她只怕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管这个学生的。

一件一件类似的事件形成了“寒蝉效应”,教师们都吸收为“经验教训”了,教育于是便变成“无惩戒教育”了。

如果这种“无惩戒教育”能够解决问题,那当然是皆大欢喜了。可惜,孩子的成长是离不了“惩戒”的。因为任何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多孩子都具有潜在的“顽劣性格”,若没有强制性教育,这些东西都会潜滋暗长的。而“强制性教育”就是“惩戒”。所以我们的祖先总结出了格言:“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要变坏。”这是带有东方哲理的格言。

好在现在还有唯一的一点儿手段,那就是口头批评,对小学生还能起一点儿作用,若哪一天这口头批评也招来了祸端,那就彻底静默了。

上过学的人都知道,过去老师督促学生提升学习成绩,有一招儿,那就是罚抄,这是对付那些不好好学习的学生的最后一道防线了。现在没几个老师愿意用了,因为会因此挨骂,反正现在小升初也不考试了,划片录取,成绩好不好与自己没多大关系。退一步想一下,即便有老师还敢罚抄,但学生不抄,你又能奈他何?

有些孩子不需要“惩戒”就表现很好,那是他们的家长管教得好,不是说这孩子天生就不需要“惩戒”。广义的“教育”是包括家庭教育的。

设想一下,在家里,家长一口一个“心肝儿宝贝”的叫着,吃饭时端着饭碗跟在“宝贝儿”后面追着,在学校里,老师又“亲爱的宝贝儿们”哄着,最后会培养出什么样的接班人来。

现在经常会有一些小学老师在微信班级群里要求家长批改学生作业的事情出现,老师要求家长批阅学生作业的做法值得商榷,但他(她)们对学生学业负责的想法还是值得肯定的。这样做的教师其实少之又少,在舆论的压力下,他(她)们肯定会接受教训,不多事了。但不知道这样的结果是福还是祸。

“惩戒”是教育过程中少不了的做法,应该适当运用,规范运用。当学校、家庭都形成“无惩戒教育”的时候,受害者最终是学生,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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