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出台《關於加強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

近日,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相關部門深刻認識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重要意義,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三大攻堅戰”,奮力開創榆林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追趕超越新局面。

《意見》共分六部分,分別為:深刻認識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重要意義;檢察機關要依法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行政機關要積極支持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工作銜接;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保障。

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見》強調

全市檢察機關要深刻領會中央決策部署和立法精神,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切實增強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紮實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意見》要求

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行政執法部門要增強接受司法監督的自覺性,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要高度重視行政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收到檢察建議後,對照檢察建議全面自查,對確屬行政不作為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的,應積極主動糾正違法行為,推動公益損害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要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發揮保護公益主要承擔者的作用,注重從源頭上預防行政不作為、亂作為。

《意見》指出

各級監察機關要與檢察機關加強溝通聯繫,積極構建線索雙向移送及辦案協作機制。檢察機關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和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行政違法行為、行政違法強制措施等涉嫌違法違紀線索的,要及時向監察機關移送。監察機關對於工作中發現,行政執法部門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要及時向檢察機關移送。

《意見》要求

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公益訴訟審判工作,準確把握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機關的特殊性,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及時依法受理、審理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同時,要加強裁判執行工作,與檢察機關研究建立執行情況評估、強制執行、執行不力責任追究制度,共同維護法律權威。

《意見》指出

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公益訴訟工作,將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納入黨委研究議題,保障公益訴訟工作依法開展。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有計劃地聽取和審議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的報告,幫助檢察機關解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要加大保障力度,對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予以經費保障。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公職人員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不得插手、干預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要進一步提升法治觀念,增強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意識,積極向檢察機關舉報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司法行政部門、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單位要把公益訴訟納入日常普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公益訴訟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執法環境。

該《意見》的出臺為全市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下一步全市檢察機關將以此為契機,突出工作重點,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探索創新,凝聚工作合力,切實維護好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公益訴訟工作再上新臺階。

文字|祁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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