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一定会征收

房地产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一定会征收

房地产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一定会征收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离不开房子,人要住在房子里,企业要在房子里办公,即便是动物也会找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休息。这足见房子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与房子直接关联的房地产税更是在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经济学说,"房地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我国现阶段的房地产税主要是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的,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当然这些税负最终都会转嫁到买房人身上。 "房产税"是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一个具体的课税项目。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财政税收的8%左右,而我国与房地产业有直接关系的财政收入占到了地方财政收入的70%以上。也就是说,房地产税的征收在我国一直就有,只是没有直接对个人征收房屋持有环节的课税。

房地产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一定会征收

房地产税是为古今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已经是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并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如房屋窗户、灶台、烟囱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中国最早的房地产税起源自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中国古籍《周礼·地官·廛人》上记载的"廛(chán)人掌敛市絘(cì)布、緫(zǒng)布、质布、罚布、廛(chán)布,而入于泉府",其中的"廛布"(chán bù)即为最初的房产税。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房地产税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一定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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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时期国内几乎没有私人住宅,也就谈不上对个人持有环节的住宅征收房产税。房地产税是以工商税的形式向企业征收的。一直到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文件,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从那个时候起,我国才有真正有了房地产业的市场化,逐步有了个人私有的住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征收持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呼声不断,国家也开展了各种调研和准备,比如全国住建部门的房地产系统联网,全国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等等都为将来出台针对个人住宅的房产税奠定基础。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46号国务院令,宣布1951年8月8日由原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2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正在研究房地产税试点,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

2013年2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地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

但从各地的试点效果来看,并不十分理想,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现有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难以一时解决,需要出台其他很多配套的法律法规。但是该来的总要来的,房产税迟早要征收的,这有利于建立房地产业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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