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现场
执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沟通
11月2日,桥东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被执行人刘某租赁胜利公园场地开办游乐场经营活动,因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租,并占用公园绿地导致园林破坏,影响市容市貌,出租人绿化管理处申请法院解除合同后,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法官李桂滨多次与其沟通无果后,法院公开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人最后履行期限,并联合街道办、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执行。
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在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主动安排车辆、人员,拆除了违法建筑、设施,腾退了房屋,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
供稿:桥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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