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男方死亡后女方有继承权吗?

昭文天下87795101


如题所述,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以后也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男方不幸去世,那么该套房产就全部属于男方遗产。

如果男方没有订立遗嘱对该套房产的继承做出安排,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予以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

因此,女方作为男方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该套房产当然享有继承权。至于她能分到多少份额,则使男方父母和子女情况而定。如果男方父母早已去世,他和女方也没有子女,那么该套房产就全部属于女方;如果男方父母仍然健在,而他和女方也有一个子女,那么女方就只能分得1/4的份额了。

当然,男方若是不想让女方继承房产,可以在死前订立遗嘱对该房产提前做好安排。


冰焰


男方在结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的房屋,交给男方居住使用三年,这应当视为男方父母对于男方的赠予,也可以说是男方父母为儿子买的结婚用房,是给儿子的财产。因此该房产应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两年后男方去世,既然男方死亡了,那么该房产即成为男方的遗产了。女方与男方结婚两年这也是合法夫妻了,甚至于结婚一天,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都是为合法夫妻,都拥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于公民的遗产,他的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所以女方作为男方的合法妻子,有权继承男方的遗产。



当然这个问题表述的很不清楚,房子有没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房主是谁的?有没有债务?有没有遗嘱继承的现象等等。所以只能笼统地作以回答,那就是:女方有继承权。

但是到底女方能继承多少?这就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在此不再展开。


法重情深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确定一下该房产是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题目描述,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在婚前全款为男方买的,那么假如这个房产证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婚后也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对该房产也没有特殊的一些约定,那么该房产就应当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作为个人财产而言,如果离婚的话,女方是无法要求分割的。但是女方是否能够继承,则需要再看具体情况?

关键的问题就是要看男方在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明确约定将该房产归哪一个人所有,如果男方生前没有订立这样的遗嘱,那么女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有权继承房产的。反过来说,如果男方在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将该房产有某一个人继承,而这个人也不是女方的话,那么女方是没有继承权的,当然,如果遗嘱无效除外。

所以对于身后财产的事儿,如果作为财产的所有人来说,很在乎自己的财产在自己身故之后如何分配,那么就需要生前订立遗嘱,如果没立遗嘱,那就安心的走吧,既然人都死了,对于自己的财产如何分配就别再操那份心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这个问题是,首先确定房子是谁的,然后找准第一继承人。


对于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房子的户主是谁。父母亲給儿子买的房子,又是儿子的名字 ,当然房子产权归儿子。买房后第三年儿子与媳妇结婚。结婚两年后儿子又死亡。提问题的人问的是:媳妇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


对于这个问题,不管是谁买的房产,房子的产权归死去的儿子。那么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谁,谁就有继承权。那么父亲、母亲、媳妇这三个人都有继承权。产权就应该由他们三个第一继承人平均继承。即各占三分之一。



这里没有交代媳妇生孩子没有,也就是说有没有孙子。如果有孙子,那么小孙子也是第一继承人。也可以与爷爷、奶奶、母亲一样有继承权。四人各占四分之一。


对于这种状况,如果父母亲心疼媳妇,心疼孙子,自己又有一定经济实力,一般就把房产都留给了孙子。


岘山石头


婚前房产,就意味着这个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这个人去世之后,就变成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

法定继承的规则是: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多得。但基本都是平均继承。

回到这个问题,这个房子是个人财产,也是遗产,所以配偶,子女,父母有权继承,问题问的是女方是否有权继承,当然有权继承,但只是继承人之中的一个,不是一个人单独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夫妻才有继承权,也就是说有结婚证才行,有的那种没有结婚证的尽管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也可能无继承权,还有就是那种假离婚的,为了房子离婚不离家的,这是肯定没有继承权的。

婚前的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在遗产继承方面,有个最大的差别就是少了一个财产分割环节,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先分好财产,明确哪些是遗产才行,一般都是,夫妻一人一半,也就是说,遗产只是房产的一半。


韩东言


婚前房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房产在谁的名下,才能接下来谈继承的问题。

婚前房产是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如果房产证办理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死亡后女方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两人有孩子的话,孩子会有代位继承权。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儿媳可以继承公婆财产,那就是儿媳对公婆进行了赡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公婆的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男方名下,那么就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死亡后,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妻子父母和子女,那么女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房产的继承。

如果婚前房产,男方和其父母都是产权人,那么对男方的财产份额,女方享有继承权。


齐小天法律咨询


依我之见:婚前男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男方过世,该房的所有权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其子结婚而全款购买此房屋,并在房管部门登记‘’房主‘’为出资人为‘’男方父母‘’,那么,该房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以至现在男方过世,全部产权都只是男方父母的,女方的丈夫在此房中无任何权利,女方也就无任何继承权。

二,如果该房在男女二人婚后男方父母以‘’赠予‘’的方式将全部产权赠予男女夫妻二人,并在房管部门过户登记,‘’房主和共有人‘’是夫妻二人的话,那么,该房就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过世后,女方除有该房一半权属外,还有权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属于夫一半房产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夫妻关系中‘’妻‘’的份额。

三,如果婚后男方父母将该房全部产权‘’明示‘’仅仅‘’赠予男方一人‘’,并在房管部门产权过户时房主姓名只有‘’夫‘’一人的姓名,该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夫‘’一人所有的财产;如今男方过世,此男方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个人遗产‘’,如果男方在过世前没有留下关于‘’夫个人财产‘’的处分‘’遗嘱‘’的话,该房屋就须按法定继承处理,即按照《继承法》关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割该房产,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夫妻丶父母丶子女均有平等的继承权。

请问:提问者你现实情况属哪一种?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来判断你究竟有没有此房的继承权丶有多少份额的继承权。


唐先明75443043


这个得看现在房屋的所有权!

既然是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上面写的是男方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女方就有继承权!如果证上面没有男方的名字,女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房产单独属有男方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规定的继承的先后次序!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男方的名字,就算是男方父母给的全款买的房,房屋所有权,也是男方!在男方去世后,女方也就是配偶,和男方子女,男方父母,平分这一套房子!因为男女双方属于婚姻关系!并没有离婚!配偶属于第一继承人,有继承权!

房屋所有权不单独属于男方

比如,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父母任意一方!配偶是分不到房产的!而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和父母一方其中一个人,共同所有!配偶是有权利分配属于她的那份的!

前面都是按继承法来说!这里按情理说!因为是男方父母给的钱,属于婚前财产,女方在房产是没有所得权的!但是,男方既然都意外过世了!也别说分财产了!如果有孩子,就好好的抚养孩子!没孩子的话,以后就算再婚了,也好好对男方父母吧!!别想着财产了!


墨辞


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出精准的解决方案

首先回答该问题前需要确认一个事实:父母全款出资的房屋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还是登记在父母名下?

第一种: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

1、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如果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就是由男方父母及配偶按照等额分别继承三分之一。

第二种: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房屋是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情况,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定继承情况,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是男方父母。

想获得更多法律问题解答的朋友,可以点击关注“麋鹿说法”后私信我们留下你的问题。


麋鹿说法


先弄清楚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

一、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

男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屋、切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视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接下来要考虑2个问题。

1.这婚前个人财产,是否属于遗产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婚前个人财产,也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所以,如果男方死亡时,该房屋仍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假设未被查封、抵押等),则该房屋应当属于遗产范围。

2.女方是否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死亡后,有遗产又没有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而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回到本案,女方是男方配偶,有可能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若男方有遗嘱留下,则按照遗嘱继承,女方是否有继承权要看遗嘱中是否有她的继承份额;

(2)若男方没有遗嘱留下,则女方和男方父亲、母亲均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三方平均分割遗产(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

(3)若男方有子女的,子女也应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一起,共同继承遗产;

(4)若女方此时怀孕,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5)若男方父母因为给男方全款买了房子而没有了生活来源,也可以要求多分配一些。

二、房屋登记在男方和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份额(没有约定份额的,视为共同共有),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予,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死亡后,应当首先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后,属于女方的部分,不发生继承;

属于男方的部分,作为遗产,按照前述第一种情况,发生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

三、房屋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

这种情况生活中比较常见,父母自己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仅供子女婚后居住但不变更产权。

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男方死亡后不属于遗产范围,女方无权要求继承。

四、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男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女方的婚后赠予,按照婚姻法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参照前述第二种情况,先分割,再针对男方的遗产部分,进行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

(手机码字不容易啊)

【张艳律师:此评论仅作为评论者个人观点。网友如有法律问题咨询,可关注后发私信给我,我会将问题在头条上发文进行公开回复。欢迎大家进行评论讨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