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愛民律師呼籲:港澳創業人士的權益保障亟需解決


王愛民律師呼籲:港澳創業人士的權益保障亟需解決


2018年10月24日,世界矚目的港珠澳大橋正式通車。這意味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全面展開。社會各界專業人士普遍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未來的建設更應虛實結合,聚焦民心、民生工程。只有令大灣區多數普通民眾能夠獲益,可以感受到大灣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才是成功的偉大舉措。

對此,澳門凱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王愛民律師也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如何令普通民眾受益,尤其是如何為港澳及海外優秀人才在珠江三角洲創業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權益保障機制等,是有關部門亟需解決的新問題。因為,大灣區建設將為粵港澳青年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良機,將來肯定會有更多的港澳青年進入廣東創業,比如2018年10月12-14日,澳門政府就隆重舉辦了“奮鬥青春、放飛夢想——共建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論壇”,鼓勵澳門青年到廣東創業、投身大灣區建設。

在這樣的時代大背景、大潮流下,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王愛民律師,作為一名已在珠海創業多年的澳門籍青年、知名企業家,坦誠地對記者說,她希望能以自己的經歷、經驗以及專業知識等,為港澳青年提供一些幫助,同時向有關政府進言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若能推動港澳人士在粵創業環境及相關機制的完善,也算是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出一點貢獻。

王愛民律師系中山大學法學學士、澳門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現擔任澳門商標協會會長、巴西·中國澳門實業協會理事、中葡企業家聯合會中方理事會理事、澳門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長、廣東省律師協會港澳臺僑及外事工作委員會委員、珠海市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等社會職務。她是首位在內地執業的澳門居民、首位開拓葡語系國家法律服務的中國律師。她還遊歷了全球數十個國家,成功策劃過“一帶一路”及葡語系國家涉外法律服務論壇、澳門國際知識產權研討會等大型活動,其事蹟已經被《澳門日報》《南方日報》《中國日報》《環球時報》等近百家媒體報道過。


王愛民律師呼籲:港澳創業人士的權益保障亟需解決


但王愛民律師在珠海的創業之路其實充滿了艱辛曲折。2004年,她進入珠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次年,廣東省司法廳給她頒發了律師執業證,她成為首位在內地執業的澳門居民,並被譽為中國律師行業裡的“CEPA第一人”。

此後多年,由於CEPA的實施,大量澳門商人和企業湧入內地,卻因兩地的相關體制還不完善,出現了很多經濟糾紛,王愛民律師的工作便是處理這些糾紛,這也讓她見證了太多很難“合眾統一”、協調工作十分不易的體制問題。

2013年,王愛民律師好不容易在珠海正式創建了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卻依然會遇到各種各樣因體制問題帶給自己的煩惱。她甚至表示,自己作為一名資深律師,甚至也有無法維護自身權益、有冤無處申的尷尬遭遇。

記者瞭解到,2015年,王愛民律師在裝修位於珠海市香洲區鈺海環球金融中心的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新辦公室時,與廣東愛得威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簽訂了進行消防工程施工的委託合同。

愛得威公司的消防設計以及消防竣工驗收,分別在2015年11月30日和2015年12月28日,獲得了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的審核通過。2016年4月,珠海市錦豪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針對其正澳律所辦公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也進行了聯調測試驗收,並開具了裝修竣工驗收意見書。上述多方驗收或測試,最後均稱符合消防安裝要求,已不存在任何問題。

然而,2016年7月,錦豪物業公司在對正澳律所所在大樓進行年度例行消防設施檢測測試時,發現正澳律所辦公場所內的消防噴頭突然無故噴水,導致正澳律所辦公場所遭受嚴重水浸。事故發生後,經檢查發現,事故原因為一滅火噴頭由於缺失,出水口只是簡單用木塞塞住,在檢測時由於木塞無法承受自動噴水系統的高壓,因而發生嚴重漏水事故。

事故發生後,由於愛得威公司和錦豪物業公司積極回應,主動協助正澳律所善後,造成的損失也已由愛得威公司主動承擔,故王愛民律師並未就消防滅火用自動灑水噴頭存在安全隱患追究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未盡驗收職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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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2017年12月18日以及2017年12月26日,王愛民律師分別收到錦豪物業公司的整改通知書,聲稱在對大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正澳律所辦公場所的消防設備存在嚴重問題,需要整改,具體問題為:兩個感煙探測器通訊故障,另有三個感煙探測器自始未有編程,未編程的嚴重後果為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無法第一時間向寫字樓中央控制室反饋信號和顯示相應樓層房間信息。

於是,王愛民律師只好與愛得威公司聯繫要求整改,但愛得威公司以消防工程設計及竣工均已獲得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審核通過為由,拒絕整改。為確保消防安全,王愛民律師遂先行與錦豪物業公司洽商整改事項,並按要求先完成整改。

此事發生後,王愛民律師認為,現有事實證實:愛得威公司在消防工程施工時存在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違法施工的行為,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錦豪物業公司在日常物業管理以及履行消防驗收職責工作時失職,讓不合要求的消防工程通過驗收,沒有在日常管理中及時發現並告知其辦公場所存在安全問題,致使其辦公場所自竣工接收使用時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並在後續的例行檢測中不斷出現問題,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同時,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在工程驗收審核時也未盡到職責,讓不合格的消防工程通過審核及驗收,致使其辦公場所消防工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並在後續的例行檢測中不斷出現問題,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於是,她對上述三方均提起了訴訟。

但是,王愛民律師在起訴過程中,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仍堅稱,其於2015年12月22日到正澳律所消防工程現場進行了現場檢查,根據該工程的相關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綜合評定該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於2015年12月28日作出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並將驗收結果通過廣東消防網向社會公開。這一切表明,消防局的消防驗收行政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同時,消防局認為,其作出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時間為2015年12月28日,而正澳律所所述的漏水事故發生時間與驗收時間間隔太長,無法證實此情況在消防驗收時已存在,且正澳律師2018年才提起訴訟。


王愛民律師呼籲:港澳創業人士的權益保障亟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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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書,認為“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的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法定理由,依法應予駁回”。王愛民律師不服,隨後上訴於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那麼,該事故的責任究竟在誰?似乎一時甚至永久都無法界定。

王愛民律師稱,當初他們自己找了一家普通消防公司,卻因為無法保證審批時間而不得不棄用。而經人介紹,愛得威公司卻可以先施工後立項審批,驗收時,他們感覺工作人員其實連真正測試一下都沒有,後來他們的辦公室被淹,就是因為有一個消防噴灑頭連裝都沒裝,只是用一個軟木塞塞住,結果導致漏水事故,這足以證明有關人員驗收時根本就沒有測試,但就是這樣的消防工程卻被審核通過。更讓王愛民律師不解的是,他們後來發現有人竟然在驗收文件上偽造了其律所某律師的簽名,因為該律師根本就沒有參與過消防工程的驗收。

對於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認為“廣東正澳律師事務所的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的說法,王愛民律師也持不同意見。她認為,如果不是發生事故,普通人是無法知道驗收行為是不是合格,故對該行為的訴訟時效應該從其知道合法權益被侵害,即應從收到整改通知書時起算,但該法院連陳述意見的機會都沒有給她,這對於她來說是極其不公平的,又如何能做到“司法為民”呢?


王愛民律師呼籲:港澳創業人士的權益保障亟需解決


王愛民律師說:“像這樣的創業環境問題、權益保障問題,十幾年來我已多次遇到,我身邊的港澳人士也均遇到不少。我們還是一家律所,為自己的權益打起官司來都尚且如此艱難,換作是普通老百姓,豈不是更加不了了之?”因此,她真誠地呼籲有關部門能夠重視起來,並深化改革,加速推進相關制度和市場秩序的健全,只有這樣,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才會落到實處、惠及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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