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印尼排華事件始末

1965年,中國和印度尼西亞高層互訪頻繁,各類團組往來如織。國慶期間集聚北京的印尼大小團組28個共500多人,創歷年中、印尼人員往來之最,在當時我國的對外關係中也少見。誰也沒想到這“繁華”背後,竟暗藏著外交危機。

  禍起“九卅事件”

  1965年9月30日午夜,以印尼總統警衛部隊查克拉比拉瓦營營長翁東中校為首的親蘇加諾軍官,在印尼共產黨的支持與配合下,以陸軍中有個“將領委員會”在首都大量集結兵力、陰謀發動推翻蘇加諾總統的軍事政變為由,在雅加達逮捕和處死了包括陸軍司令亞尼在內的六名陸軍將領和一名軍官。蘇加諾的政敵、國防安全統籌部長納蘇蒂安本是逮捕名單的頭名,則僥倖逃脫,其幼女被誤殺。這就是60年代世人皆知的印尼“九卅事件”。

  這一突發事件,給了以納蘇蒂安為首的軍人集團公開反共的口實,引發起大規模鎮壓共產黨的行動。10月1日,時任戰略後備司令部司令的陸軍少將蘇哈托調動大量兵力控制了首都雅加達,全城通宵戒嚴,軍、憲密佈,陸軍控制的報紙和電臺發動宣傳攻勢,就“九卅事件”中處死6名陸軍將領事極力煽惑。在陸軍當局控制下的雅加達一些政黨團體,也公開指責印尼共產黨是“九卅事件”的主謀。10月2日,印尼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及《忠誠報》被禁止發行。10月3日,印尼國家通訊社《安塔拉》被封,旋被軍管。10月8日至10日,印尼共、人民青年團、全印尼中央職工會和印尼婦女運動協會等的總部辦公處相繼被搗毀。10月18日,雅加達軍區司令部宣佈取締上述組織和其他一些進步團體。在幾個月內,印尼共和進步團體受到嚴重摧殘,其主要領導人艾地等人全部被殺。據不完全統計,先後有20萬人慘遭殺戮,約30萬人被逮捕監禁。

 

1967年印尼排華事件始末

  與此同時,軍人集團一方面逼壓蘇加諾總統逐步讓權,一方面不斷通過媒體誣衊中國支持“九卅運動”、干涉印尼內政,煽動反華情緒。1965年10月6日,陸軍的《戰鬥報》含沙射影地說:“難道九卅運動僅出自翁東的想法,而沒有作為幕後主使者的國內或國外的政治活動家的參與謀劃嗎?難道‘九卅運動’的反革命冒險僅靠他們各自的物質力量,而沒有國內或國外廣大階層在物質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幫助嗎?”《武裝部隊報》10月10日則別有用心地說,“為何‘九卅運動’選擇10月1日,正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作為民族悲劇的開端”。在大造反華輿論的同時,印尼還利用“掛旗問題”大做文章。

當時,我國認為“九卅事件”是印尼國內階級矛盾發展的結果。過去“納沙貢”的表面合作掩蓋了革命與反革命的界限,此次事件後,革命和反革命的力量迅速分化,雙方的陣線日趨明朗。左派已由合法的、和平的鬥爭被迫轉為地下的、武裝的鬥爭,這有利於印尼革命力量的進一步發展。但我國出於政治考慮,對事件的公開態度則是儘量客觀,電臺、報刊暫不報道印尼政局變化。10月4日,劉少奇主席和周恩來總理聯名致電蘇加諾總統,就印尼發生“九卅事件”表示慰問,繼續表現對印尼的友好姿態。10月16日印尼武裝衝、砸中國商務參贊處,嚴重損害了兩國關係,我國才不得不表明立場,堅決反擊。於是,我國外交部和駐印尼大使館就此事件分別照會印尼駐華使館和印尼外交部,提出強烈抗議,並授權新華社發表聲明,駁斥印尼對中國大使館未下半旗事所進行的誹謗和無理指責。10月20日,《人民日報》還發表了印尼政局發生急劇變化的綜合報道,“以帶傾向性報道的形式,支持印尼人民的革命力量”。

當時我國定的方針是:堅決支持印尼人民的革命鬥爭,集中打擊和孤立右派,縮小中間派的欺騙作用並促其分化,對右派的攻擊給予堅決回擊。為適應印尼革命人民有可能開展武裝鬥爭的形勢,還特意把休假後在返回使館途中的政務參贊召回,改派游擊隊長出身的姚登山去印尼任臨時代辦。

那時,印尼總統蘇加諾已被軍人集團挾持,無力控制局勢。他對華採取兩面手法:一面表示要維持兩國友好,怕我們對其公開揭露;一面遷就右派勢力,要我們忍讓妥協,甚至為反華勢力的行徑辯解。1965年10月25日,蘇加諾寫信給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和陳毅等領導人,對印尼反動勢力企圖離間兩國之間的關係,對數起武裝部隊人員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尼代表機構的事件表示“最大歉意”,因為這破壞了兩國良好關係的基礎。信中坦承他的難處,企望中國不要連連抗議,容他有一定時間處理好對華關係。當時印尼政局複雜,蘇加諾地位微妙,如何覆信頗費周章。被周總理從釣魚臺第二次亞非會議籌備班子抽回來的章文晉,領著第一亞洲司的幾位“秀才”,苦戰了3天3夜,先後幾次把覆信呈送周總理,都未通過。最後,由喬冠華出馬,親自執筆,毛主席、劉主席、周總理和陳外長的聯名覆信才批下來,並於30日發出。應該說,在處理中、印尼兩國關係問題上,中國一直留有餘地,始終本著後發制人的方針,使鬥爭有理,有利,有節。

此後,印尼政府又派軍隊包圍封鎖中國大使館,在使館院內非法升起印尼國旗,公然將使館人員全部劫持離館,武裝佔領大使館達11小時之久。後來,他們切斷使館的水、電和煤氣供應以及一切電訊聯絡,並蠻橫地剝奪了使館人員的一切人身自由,阻撓大使館的一切外交活動。鑑於中國駐印尼使館與國內的聯絡完全中斷,外交部只得由中國駐越南、羅馬尼亞使館通過越、羅駐印尼使館和使館聯絡。

10月23日,印尼外交部分別照會中國駐印尼使館和外交部,宣佈印尼政府決定關閉印尼駐華使館,要求中國保證其使館人員安全撤離中國。同時,要求中國自1967年10月30日起,關閉駐印尼大使館、駐雅加達總領事館以及駐棉蘭、馬辰和望加錫領事館,上述機構的全體中國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離開印尼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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