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所需材料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入戶所需材料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準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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